找回密码
 开放注册
查看: 10578|回复: 231

假球论与无罪推定原则——不仅仅是证据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28 13: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amsmay 于 2012-5-28 18:36 编辑

昨天比赛之后,假球论甚嚣尘上,也有反对的,但似乎支持者更多(当然,反对者中更多的会沉默,像我这样愿意冒天下之大不韪的是少数)。冷静下来以后,我觉得看这些发言真的很有趣,可以写篇论文。我认为问题的本质在于一句话——是坚持无罪推定原则,还是信奉有罪推定原则。假球论的盛行(不是指怀疑假球,而是很多斩钉截铁,乃至于上升到道德批判的的假球论调)凸显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有罪推定。这种或许和中国的传统观念有关。

很多人的逻辑是这样:这场比赛打假球对双方都有好处,皆大欢喜;而比赛结果和假球的结果一样,所以必然就是假球。带着这种先验的判断回顾比赛,假球的“证据”比比皆是。

而我认为,这种逻辑完全颠倒了!在体育比赛中,假球是很严厉的指控(我坚信公平竞赛原则很重要,绝不认为皆大欢喜的假球是天经地义的)。猜测当然可以,但要言之凿凿咬定假球,又没有直接证据,那就需要按无罪推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先假设双方是真打,如果进程上确实有很多讲不通的地方,即使拿不出直接证据,也很有理由相信假球的可能性大。

简单地说,我的观点是:如果假设昨天的比赛不是假球,过程和结果完全也可以讲得通。那么在没有直接证据的前提下,我只能说,假球论是基于有罪推断下的主观猜测。当然,我也猜测有假球的可能性,但我不会确信。如果一定要我对假球与否明确表态我只能说: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我选择不相信假球。

这里想解释一下,有人认为:如果没有证据,主观上就不能认定为假球,但我的观点并非如此。比如02年陈家军的让球风波,虽然陈导自己承认了,可这只是口供,实际上是没有客观证据的。但是我依然认为,那就是让球。因为按我的认识水准,那场比赛中国的表现整体异常,与她们的水平、状态相差太远,是长时间和大面积的异常。即使没有证据,我也相信那就是让球。

遗憾的是,按照我的认识水准,我不认为昨天比赛的过程只能用假球来解释。按照双方的实力和状态,即使真打,这种过程和结果也不能说有什么异常。第五局日本确实发挥不佳,但她们在落选赛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状况。如果解释为第四局被逆转后士气低落+已经出线后拼搏欲望不强,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合理之处。至于第四局局末19:16后的崩盘,我认为从正常的心理和技术角度考虑,也属正常范畴,这次比赛里日本也多次出现类似的一传不稳,进攻不利,连续丢分的现象。

至于一些“确凿”的“证据”,比如塞国第三局抽风,日本第四局最后和第五局发挥不佳之类,我只想一言以蔽之——这种表现真的就那么不符合双方的水平?如果这场比赛的结果与泰国无关,还会有那么多人怀疑?难道只是因为这种结果对双方有利(从而必然损害第三方利益),一些本来在情理之中的表现就被指责为假球?明显,在潜意识中,这是有罪推定的思想在作怪。

再具体点,很多人说第四局日本19:16领先时,木村的两次接发球判断失误是假球的有力“证据”。那么我想问,04奥运半决赛巴西24:19手握多个赛点之时突然抽风,Mari连续扣球出界,为什么很少有人怀疑那场是假球呢?——如果阴谋论者假设俄罗斯贿赂了巴西,然后再看这比赛,逻辑上完全讲得通,甚至得说巴西的演技非常高超!须知,当场Mari发挥神勇,而日塞之战木村的一传一直状态不佳,所以Mari的失误更加不可理解!类似的过程,迥异的评价,道理何在?显然只有用有罪推定的心理来解释——因为结果是双赢,所以过程一定是刻意安排的。这让我想起了国际象棋的姐妹花——俄罗斯的大小科辛采娃。她们之间有一个惯例——比赛中相遇一律下成和棋(淘汰赛除外)。有人质疑这种行为,她们的解释很有趣:姐妹间的比赛中,任何结果都被认为事先约定的。唉,运动员真是难做啊!

顺便一说,无罪推定的原则在中国刑法中号称基本原则,但比之“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类的原则,无罪推定并没有成为多数人的基本认识准则(关于比赛结果的评论证明了这一点),这或许与传统文化有关。我们的冤假错案为什么那么多?故意捏造陷害当然有,但更多的是因为有罪推定:某个嫌疑人有作案的动机、时间、能力,甚至前科,而且又没有其他嫌疑人,所以就一定是他干的!然后刑讯逼供,屈打成招。

那些潜意识中抱着有罪推定观念的阴谋论者们,请换位思考——如果有一天你们自己接受有罪推定式的指控,很可能会发现:有时自证清白是多么困难,多么不靠谱的一件事。那个时候你们会对无罪推定的原则感触更深的。

有人认为大家只是太喜欢泰妹,太善良,我认为这不够深刻。我自认也是善良的,非常喜欢泰妹的微笑,看见泰国队的泪水也很遗憾,也怀疑并承认假球的可能性。但是理性的分析告诉我:第一,没有直接的假球证据;更重要的是,这场比赛的过程和结果并非只有假球才能解释,所以我没有道理断定这就是假球。

当然,从情感上说,我对日本队的尊重(多半源于世界杯阻击美国)确实少了很多。至于塞尔维亚,我真的不认为她们有什么可被质疑之处。有点遗憾的是,如果塞国3-0或3-1拿下日本,我对她们的好感会大大上升。可是从过程看,指责塞国打假球,比指责日本放水或打假球更没有道理。

评分

6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5-28 13: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的发言毫无逻辑,居然连04年的比赛都翻出来,04年有什么犯罪意图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8 13: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假球论根本就无法求证,理论上永远就是个悬案,众人讨论这件事的目的不是要把日本队和塞国队定罪,而是以表示自己心里所想,这和有罪推定或者无罪推定关系都不大了,都是一种方法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3: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仔细读完文章再评论,注意逻辑。  

我举那个例子的意思是:类似的行为,仅仅由于有犯罪动机就被认定是假球(不只是怀疑),不妥。

04真的没有犯罪意图?如果你预先认定巴西收钱了,就不会这么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8 13: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日本队和塞国队就是“无罪”啊,国际排联有出来指责它们说它们打假球了吗?有说要取消它们的资格吗? 都没有,无罪推理更注重的是结果而目前日本队和塞国队是无罪的。而众人所说的假球论是众人自己的看法而已,对结果没有影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8 13:40:22 | 显示全部楼层
LZ,我支持你,不过我劝你还是别发帖了,被围攻的滋味也不好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8 13: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虽然也很欣赏你的无罪推理,但是对于一单犯罪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出罪犯,这也会引出很多嫌疑人,这些嫌疑人就是由有罪推理导出的,当然最终判断他们是否有罪,当然是在没有充分证据前他们是无罪的。就假球这一说法,日本队和塞国队相当很多人心中的嫌疑犯,但嫌疑不代表定罪。再说要定罪也不会论坛上的人执行的。你无罪推理这一说,其实是变相扼杀了论坛人自由的想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8 13: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Gogasota 发表于 2012-5-28 13:35
假球论根本就无法求证,理论上永远就是个悬案,众人讨论这件事的目的不是要把日本队和塞国队定罪,而是以表 ...

赞同你的观点 木有内部深挖的消息 一切都是推测 揣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8 13: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论文啊,真是人才啊,不过会被围攻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Gogasota 发表于 2012-5-28 13:35
假球论根本就无法求证,理论上永远就是个悬案,众人讨论这件事的目的不是要把日本队和塞国队定罪,而是以表 ...

如果真是事先约定好的假球,绝不是无从求证。中国的假球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更著名的还有当年足球里的法国马赛队因协商假球降级、罚款、剥夺冠军的例子。

如果大家只是表达自己的怀疑,我就不发这帖子了,因为结果摆在这里,我也怀疑。但我只是怀疑而已,并没有认定。如果你问我这到底是不是假球,我只能说,根据现有事实和我的认识水平,疑罪从无,所以这不是假球。

但现实是,很多人已经言之凿凿地说这就是假球,还有诸多“铁证”,附和之人甚重,我觉得不客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8 14: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确凿证据,就不是在这里说了,而是有相应处罚措施了。比如国内足坛的假球黑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gestern 发表于 2012-5-28 13:40
LZ,我支持你,不过我劝你还是别发帖了,被围攻的滋味也不好受。

呵多谢你的提醒。不过没关系,有理讲理,我相信对于讲理的人,真理越辩越明。

有些人根本就不想讲理,只想吐槽,屁股决定脑袋,无视就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Gogasota 发表于 2012-5-28 13:46
我虽然也很欣赏你的无罪推理,但是对于一单犯罪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出罪犯,这也会引出很多嫌疑人,这些 ...

我再强调一遍:怀疑是可以的,日本和塞国就是嫌疑人,这个毫无疑问。但你看看好些帖子,那是审慎怀疑的态度吗?说不好听点,像是在骂街。

我倒真是佩服泰妹。她们要骂日本甚至塞国,我真的很理解,可是他们今天的照片笑得依旧灿烂,不管心里有多痛。确实不枉那么多人喜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传不到位 发表于 2012-5-28 14:05
如果有确凿证据,就不是在这里说了,而是有相应处罚措施了。比如国内足坛的假球黑哨。

这是一个思维方式问题,不只是有没有证据。

如果我认为比赛异常,正常的解释说不通,即使没有证据,我也会认为很可能就是假球。但事实上,我认为正常的解释可以讲得通,那为什么要断定是假球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dd8765 发表于 2012-5-28 13:54
好论文啊,真是人才啊,不过会被围攻的

呵,多谢夸奖。不过我不担心围攻。如果是来说理的,我很欢迎,越多越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8 14: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传不到位 于 2012-5-28 14:24 编辑
yamsmay 发表于 2012-5-28 14:14
这是一个思维方式问题,不只是有没有证据。

如果我认为比赛异常,正常的解释说不通,即使没有证据,我 ...

比赛正常的原因只有一个,而比赛异常的原因很多,其中就包括假球或默契球。这不是思维方式的问题,有些东西属于不言自明的“常规”,比如运动员在场上应该全力以赴争胜,以及运动员的一般能力(比如很多人提到的日本队发球“失误”特别多在本次比赛其它场次完全没有迹象,木村的一传不是那个看着球落地而没有反应的水平)。这方面的最好例子就是82年世界杯西德和奥地利那场,也没有特别实质性的证据,但是根据前面说的“常规”就可以判断为默契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8 14: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yamsmay 发表于 2012-5-28 14:14
这是一个思维方式问题,不只是有没有证据。

如果我认为比赛异常,正常的解释说不通,即使没有证据,我 ...

何况,除非是直接交易(比如国内足坛那些,比如法国马赛队),落下了证据的那种假球,默契球本来就很难有特别实质性的证据,就只能通过这些不言自明的“常规”进行判断。02年中国队让球放水不就是根据这些“常规”,比如中国队即使是替补也不应该是那个结果,再比如队员和教练的表现等等……判断的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传不到位 发表于 2012-5-28 14:23
比赛正常的原因只有一个,而比赛异常的原因很多,其中就包括假球或默契球。这不是思维方式的问题,有些东 ...

我的观点与你不同,当然这只是程度上的差别。我认为日本第四局末到第五局初发挥不佳,但没有明显超出正常范畴。我真的认为木村就是判断失误。

比如俄罗斯对日本一战,俄罗斯3局12个接发直接失误,不乏判断失误(马科诺,阿塔,自由人都有)。这也不是本次落选赛俄罗斯的正常水平。为什么没有人怀疑那也是假球的迹象呢?

再比如俄罗斯对塞尔维亚第三局的崩溃,是落选赛上绝无仅有的。如果这1局最后出线算小分的时候很关键,是不是说俄罗斯也在放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5-28 14: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传不到位 发表于 2012-5-28 14:30
何况,除非是直接交易(比如国内足坛那些,比如法国马赛队),落下了证据的那种假球,默契球本来就很难有 ...

抱歉,我真不认为02年中国在放水……

看来你对足球很熟悉,那就好说了。足球里这种事情不少吧?比如最后一轮两队双双打平保级,皆大欢喜,第三方降级。可是除了第三方球迷,中立的观众会有很大的反应吗?降级与否在经济上可是至关重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28 14: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yamsmay 发表于 2012-5-28 14:32
我的观点与你不同,当然这只是程度上的差别。我认为日本第四局末到第五局初发挥不佳,但没有明显超出正常 ...

对啊,两队既有默契球的动机,客观上也造成了默契球的结果,比赛中又有这些异常表现。怀疑双方默契球很合理啊。

至于“正常范畴”,那就没有办法讲了,因为理论上讲,一切“异常”行为,除非国内足坛那种挑战人的智商极限的行为,都可以归因于“失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开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VBOL.cn (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0496号 )

GMT+8, 2025-2-23 06:41 , Processed in 0.277873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