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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五一劳动节前后有没有什么大型业余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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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11: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想跟几个一起回国探亲的朋友加上香港的朋友组队参加。

因为牵涉到几个人的长途旅行,所以想提前知道好安排行程。

有内部消息的朋友麻烦回个帖或者站内联络,先谢过!
发表于 2009-2-17 16: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一就放三天,你还准备折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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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18: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第7届“麓山杯”全国业余排球邀请赛邀请函
  
    为进一步增进全国业余排球运动员之间的交往与友谊,提高运动竞技水平。第七届“麓山”杯全国业余排球邀请赛将于2009年5月1日─5月2日在长沙举行。 我们诚挚地邀请全国各地热爱排球的朋友,来美丽的星城聚会,交流感情,切磋球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安排
  本次比赛初定于2009年5月1日─2日在长沙举行。比赛分2片场地同时进行,时间为1日上午10:00-19:00,2日9:00-18:00。
二、竞赛赛制   比赛采取单循环比赛方式,按积分排定名次。
1、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计算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3、如Z值仍相等,计算C值,C值高者列前;
4、如C值仍相等,视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排定名次,胜者排前,负者排后。
三、报名办法 1、考虑到比赛时间所限,本次邀请赛只接受九支球队报名参赛,以报名费交纳先后为准,报满为止。 2、各参赛队伍需缴纳报名费人民币500元/队。汇款帐号:交通银行五一路支行 6222600640000287186  张旭。 3、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2名,裁判员3名,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可由运动员兼。 4、专业排球运动员及高校排球特招生不得报名参赛;每场比赛各队场上身高超过185CM的队员不得超过2名。
5、参赛队伍若有其它随行人员,请在报名单上注明。若随行人员需参加各项活动的,请一并报名。 四、裁判员   组委会设立裁判组。比赛当值裁判由各参赛队伍派出,并执行裁判回避制度。   五、比赛现场管理 1、各参赛队准备二套统一的参赛运动服;
2、保持比赛场馆的清洁,不破坏公共设施; 3、注意仪表和言行,做文明运动员; 4、各参赛队伍要注意比赛时间安排,服从现场管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5、比赛期间,请各参赛队伍注意人员和财产安全。 六、比赛用球及网高 本次比赛使用国际排练指定比赛用球MIKASA-MVA200 ,网高为2米35 。
七、其他事项
1、组委会将为各参赛队伍提供预定准三星双标房以及预订返程车票、飞机票等服务,每支参赛队伍如需预定,请在报名时一并预订。
2、因比赛期间,正值“五一”假期,届时交通、住宿等安排将比较紧张,望各参赛队伍能及早确定往返行程及各项活动的参加人员。
3、赛后组委会将安排参赛运动员聚餐,聚餐费用由各队分摊。 八、以上竞赛方案解释权属本次竞赛组委会。
  竞赛组委会联系人:   风豹13975118976 QQ:84498948   妙手 13974953789 QQ: 919482062
                                
                                           长沙风暴排球俱乐部
                                           200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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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7 18: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哇,这广告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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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8 12: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好打算那时候回国探亲,能打一次国内的比赛也不错啊。

我出国之前还不打排球呢,所以没见识过国内的业余比赛。

2# 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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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8 12: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太诱人了,长沙还算是我的第二故乡,要开始计划了。。。

谢谢!

3# 排球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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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10:5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沙
挺近的
最好是能参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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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9 12:0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想打广州的比赛
就当是回家那样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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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2: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哇,长沙又有赛事啦!放在五一的话可能会很紧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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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20: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好像每年都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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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00: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给阁下留了站内短信, 请查阅并予以回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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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7 12: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11# karma_hk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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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5: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给阁下留了站内回覆了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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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28 06: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13# karma_hk

唔该晒!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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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31 09: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51相关比赛消息:博客地址:http://hi.baidu.com/%B4%F3%C1%AC ... 47dacc51da4b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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