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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陆俊落马谈起:分清是非是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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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19: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一个信息爆炸、学科纷杂、众说纷纭,好中有坏、坏中有好的多元化时代,如何分辨最简单、最基本的人和事的是非?过去很多年,中国电影一开演就被观众分出了谁是“好人”、“坏人”,曾被认为是一个很大的败笔——太过简单化和脸谱化。但是“好人”和“坏人”的概念过时了吗?

  八年前一场声势浩大的中国足球打假扫黑风暴,最后以只抓了一个受贿10万元的“好人”龚建平收场,令人尴尬非常。为什么“黑裁判”还是家人、同事、学生和邻居眼中众口一词的“好人”,为什么一场风暴最后只抓了一个“好人”?没人出面解释,还是没人能出面解释?所以最后的说法不得不是:龚建平是“坏人中的好人”?八年后,随着据说受贿数额早已上了百万的“金哨”陆俊被拘,以及多年来其种种恶习的浮出水面——仗势欺人、横行霸道(有一次差点出手打一个足球元老)、打压同行……八年前就应该先把他——很多人眼里的一个“坏人”,而不是“好人”龚建平抓起来的尴尬,越发地凸显出来。

  也许相关的新闻只是猜测:陆俊其实早就在公众和足球圈怀疑的“坏人”范围内,一场比赛受贿20万元的官司以某媒体败诉并没有洗清他的多项嫌疑,但为什么没有“动”他,因为他是中国唯一执法韩日世界杯的裁判,甚至他几乎可以称之为中国足球裁判的一面旗帜,2002年世界杯前“暂时”不“动”他,是为了维护中国足球更大的“利益”?

  但什么是更大的“利益”?“暂时”没有“动”陆俊也许“暂时”给了世人一个中国足球风平浪静、抓了一个龚建平后“形势一片大好”的假象,加上米卢带队有史以来第一次打入世界杯,庆功会、竖铜像、戴高帽……一片歌舞升平,皆大欢喜。但这一“暂缓”却使得中国足球坏人得势、毒瘤蔓延、癌症扩散般迅速烂了下去,八年后旧案重拾,已是三位副主席、一大堆中层、裁判、俱乐部管理人员……皆深陷泥潭无法自拔,中国足球的形象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无论是韩日世界杯之前,还是之后,抓一个“好人中的坏人”裁判会怎么样,会多大程度上损害中国足球“更大的利益”?一如此番谢亚龙案发,立即就有“恐影响到中国申办2026年世界杯”的说法接踵而来,又是布拉特“基本不支持中国申办2026年世界杯”、又是“哈曼表示若亚洲申办2022年世界杯成功、中国不能申办2026年世界杯”……且不说中国足球眼下的打假扫黑与七年后申办世界杯根本挨不上,就是挨得上、为什么不是一个清白、公正的中国足球更有利于申办世界杯?或者,一个清白、公正的国内足球环境比“暂时”的申办世界杯更重要,是更重要和更长远的“利益”?

  什么是一个人最大的“利益”,是“名和利”,还是“是与非”?我想起当年赵朴初谈周恩来总理诗的故事。周恩来一生没有子女,没有财产,为了国家、民族忍辱负重,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年轻时曾做过很好的现代诗,但后来为了大局从此搁笔再没写过诗。赵朴初在谈到周恩来“自我”境界时说,周恩来看似舍弃“自我”、没有“自我”,其实是最大的“自我”。被后人景仰、成万世楷模乃最大的“自我”、最大的“利益”,而眼前的“名与利”不过是蝇头小利。一个个体是如此,一个群体当然也是如此。一个清白、公正的体制,是中国足球的立身之本,是一切一切的基础;以足球的公平竞争给全社会树立一个泾渭分明的“是与非”标准,是最大的“利益”所在。

  八年后陆俊终于“进去了”,是一种迟到了的正义,还是只是堵上了一个漏风了多年的大窟窿?亡羊补牢,只是未为晚矣,中国足球要除恶务尽、建立清白、公正、完整的现代法律法规体制,显然还任重而道远。“好人”和“坏人”的概念还远没有过时,分清是非还是中国足球最重要的任务和最大的利益。
发表于 2010-9-28 20: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叫 王宁的排球裁判怎么还不抓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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