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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BARRY乱删帖、乱屏蔽、乱扣分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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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11: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feiliu发表了自己关于转会的意见,之后也有人对这种消极意见进行了反驳,我是不支持FEILIU的这种看法的,没有根据。但是FEILIU有一点我很佩服,能够和自己意见不一样的人商榷。但是我对BARRY删帖意见非常大!!!没有任何根据删帖、扣分、屏蔽。作为一个斑竹恐怕说不过去,我觉得斑竹心胸过于狭窄,意见不一样,就扣分,屏蔽!!!删帖!!!嫣然一个排球监察大使和一个道德制高点的卫道士。这种行为我表示强烈抗议和鄙视。我们是在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就排球问题进行讨论。你是没有任何权利进行删帖屏蔽行为,这是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言论自由的。我想再次重申,不要再用这种无耻的做法来掩耳盗铃!!!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来滥用版主权利打击排球爱好者!!!
发表于 2013-10-30 11: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看看楼主的什么贴被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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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11: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arry 于 2013-10-30 11:38 编辑

一個把一篇新聞當成原創的(說這種人是賊是小偷也不為過),沒資格說人無恥。

http://www.vbol.cn/forum.php?mod ... 8831&extra=page%3D2

這個是女排版貼頂的版規的第一條。

「我们尊重原创,严打任何抄袭剽窃。所有转载的文章、图片、影片必须注明出处。严禁抄袭或拷贝他人贴文。」

樓主別告訴我你是甚麼新會員,就算你這id不知,以你的主id dandan0951 的品階會不知?

另一個樓主的貼文:
http://www.vbol.cn/forum.php?mod ... 8895&extra=page%3D1

為何轉載文章沒原文連接?我在該貼24樓已提出了。都幾天了?

你發貼熱情可無視人家的知識產權?你熱情就大過天?連版規都可以漠視?

至於在新聞版已有了的貼,還需要貼了又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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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11: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水贴,直接扣掉30分,然后直接屏蔽!!!这是斑竹应有水平吗?

点评

本版严打一切恶意灌水行为:一句话标题、连贴涮屏、抢沙发占板凳、「已阅、飘过、顶贴」、恶意翻旧贴等,将会被警告、扣罚主场币、严重者会被禁止进入本版、禁言或禁止进入论坛。请各会员善用编辑功能。 ---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30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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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1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评论本身无长短,新闻与原创只是第一次发放错了地方,就可以直接屏蔽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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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11: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Barry 发表于 2013-10-30 11:34
一個把一篇新聞當成原創的(說這種人是賊是小偷也不為過),沒資格說人無恥。

http://www.vbol.cn/forum.p ...

如果这个的话,确实要删。楼主可能是在贴吧混久了,既然来主场混,就要遵守主场的规矩。没啥好说的。(主场尊重知识产权的做法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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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11:3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的心态似乎不正常!!!请问你有何权利进行删帖、扣分、屏蔽

点评

這個題目我會請管理人來評定,省得我角色重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30 11:44
版主就是負責管理版,這是網站賦予的,你犯了規就當得應有的懲處。 別跟我談甚麼權利。誰告訴在本站在任我行,你當你自己是甚麼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30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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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11: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sharapove 发表于 2013-10-30 11:38
一句话水贴,直接扣掉30分,然后直接屏蔽!!!这是斑竹应有水平吗?

本版严打一切恶意灌水行为:一句话标题、连贴涮屏、抢沙发占板凳、「已阅、飘过、顶贴」、恶意翻旧贴等,将会被警告、扣罚主场币、严重者会被禁止进入本版、禁言或禁止进入论坛。请各会员善用编辑功能。

---

你被人扣三十分的是那個剽竊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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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11: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是否授权你可以干预合法的网络交流与沟通?国家哪个机关授予你干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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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11:4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违法在先,不知悔改,巧言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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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11: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arry 于 2013-10-30 11:45 编辑
sharapove 发表于 2013-10-30 11:39
斑竹的心态似乎不正常!!!请问你有何权利进行删帖、扣分、屏蔽


版主就是負責管理版,這是網站賦予的,你犯了規就當得應有的懲處。

別跟我談甚麼權利。誰告訴你在本站可以任我行,你當你自己是甚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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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11: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版严打一切恶意灌水行为:一句话标题、连贴涮屏、抢沙发占板凳、「已阅、飘过、顶贴」、恶意翻旧贴等,将会被警告、扣罚主场币、严重者会被禁止进入本版、禁言或禁止进入论坛。请各会员善用编辑功能。"本条首先违反宪法关于言论自由的根本性规定,本规定从法律上讲就是无效的。别告诉我斑竹是法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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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先举报政府对于民众言论自由的限制…… 法盲,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3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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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11: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sharapove 发表于 2013-10-30 11:40
斑竹违法在先,不知悔改,巧言令色!!

霍霍,楼主你还是算了吧。在一个地方玩就要遵守一个地方的游戏规则,不是只要遵守法律就可以的。如果不认同这规则,那就走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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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11: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sharapove 发表于 2013-10-30 11:39
斑竹的心态似乎不正常!!!请问你有何权利进行删帖、扣分、屏蔽

這個題目我會請管理人來評定,省得我角色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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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11: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和检举楼主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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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樓的樓主不是你自己嗎?難不成你自己要自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30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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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11: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我建议主场应该对于恶意骂人人身攻击加强管理。可以善意的开开玩笑(这是主场特色),但恶意人身攻击确实不好看,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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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11: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种做法,只能说是浅薄的,无知的!!!论坛存在的目的都被斑竹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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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11: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跟FELIU比,BARRY你水平太差,档次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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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11: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恶意攻击,我只是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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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0 11: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sharapove 发表于 2013-10-30 11:44
我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和检举楼主的违法行为!!!

該樓的樓主不是你自己嗎?難不成你自己要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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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噗哧!所以人真不能生气自乱阵脚。 楼主,你有点过了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10-3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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