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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与近代中国的地方主义(另外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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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10: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邓正兵 文章来源:探索与争鸣2002年第9期 点击数:333 更新时间:2005-4-10







在影响辛亥革命成功与失败的诸多因素中,地方主义无疑是极为重要的。作为近代中国一个突出的政治现象,地方主义在晚清以后逐渐产生、膨胀和恶性发展,使中央与地方关系一直处于复杂而混乱的状态之中,对辛亥革命的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辛亥革命又深刻地影响着后来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和地方主义走势。







在近代中国,地方主义主要包括三种因素:一是爱护家乡故里(包括省、县、乡、村等)和排斥异地他乡的一种乡土情感和地方观念;二是地方机关权力膨胀,从而使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遭到损害的一种政治现象;三是反对中央集权,主张地方分权或省人自主自治的理论、政策或主张。这三者常常是相互联系和渗透的。辛亥革命能够成功地推翻清王朝的统治,便是革命党人的武装起义和几种地方主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19世纪中叶以后,以督抚为代表的地方势力的崛起,使“王威素重”的中央集权政体开始向“内轻外重”的中央与地方二元权力结构转变,清政府的统治能力大大降低,为革命的爆发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时机。面对太平天国起义和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内忧外患,清政府兵不能战,财无所调,不得不允许地方练兵筹饷,使军权、财权下移,造成“兵为将有,饷由帅筹”的局面,行政人事权也随之下移,中央集权受到严重削弱。及至同治年间,全国地方大吏“几尽为湘淮军人物所占据”,清王朝逐渐出现了内轻外重、督抚专权的局面。光绪年间,中央威令已经难行于地方,“一兵一卒一饷一糈,朝廷皆拱手待之督抚”。1900年,东南各省督抚公开漠视朝廷的对外宣战诏书,私与列强达成“两不相扰”的东南互保协议,足见当时地方与中央已呈离心离德之状,使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更加紧张。清末新政采取了一些中央集权措施,想收回督抚部分权力,引起督抚的不满和反对。到辛亥革命爆发,清政府处境危急时,地方督抚不但不予以支援,反而纷纷宣布独立,或无为而逃,从而加速了清廷的灭亡。

清末新政中,地方绅士以谘议局为中心聚集和组织起来,主张地方分权,从而使地方主义势力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扩大了辛亥革命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谘议局章程规定:谘议局有议决本省庶政之兴革、监督本省财政、参与立法、评断下级自治会纷争、接受人民请愿等项权力,谘议局的成立使绅士介入地方政治、维护地方利益有了合法的渠道,实际上是城市化绅士建立的政治共同体,也是地方利益的组织化和扩大化。谘议局和督抚一起构成了侵蚀中央权力的地方权力系统,在反对清廷中央集权措施的对抗中,常常互为声援。1910年冬,各省谘议局第三次国会请愿正激烈时,十几位督抚两次致电军机处,表示支持“开国会、立内阁”的要求。保路运动中,谘议局又成为地方主义与经济民族主义者的大本营。谘议局终于成为与中央朝廷分庭抗礼的又一股政治力量。辛亥革命后,在最早宣布独立的12个省中,有10个省的谘议局都担当了发动、组织者的角色。素来与皇权共生互动的绅权,这一次却促进了皇权的崩溃。

在晚清政治格局变动的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冲击传统大一统思想的新思潮,这就是地方自治和区域自保思想。何启、严复、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在中央政治无能为力,或者是在改革中央政治遭到阻碍后,就想借立宪运动鼓吹地方自治,来扩大地方权限,以将其政治抱负施展于地方,然后以各省地方为起步,来达成他们改革政治的目标。因此,地方自治主张,在清末喧嚣一时。各省谘议局正是在地方自治声中纷纷成立,并在地方政治中日益突起的。与此同时,一部分士绅和知识分子还产生了区域自保思想,希望通过保地方来保国家,以免与清廷玉石俱焚。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时,张謇、汤寿潜、沈曾植等人劝请刘坤一约张之洞,与列强签约中立,便是一种区域自保的做法。这种“独善其身”的自保思想,后来发展成为“地方自主”主张。1902年,欧榘甲著《新广东》一文,公开主张为了自保,广东人应先行独立,再推而劝告各省自立,而后可以保中国不亡。1903年,杨守仁著《新湖南》一文,鼓吹湖南省脱离满清独立,强调“湖南者,吾湖南人之湖南也”。这种公开强调省独立地位及其特别性的地方自主主张,加深了省界意识及地方分权主义的根基。

辛亥革命爆发后,一些省份在督抚或谘议局的操纵下纷纷以宣布独立的方式脱离清政府,这是长期以来地方权势扩张和地方自立思想影响的必然结果。从某种程度上讲,辛亥革命之所以能够成功,其关键不仅在于革命党人奋不顾身的武装起义,更重要地是各地地方政府的连锁响应。可以说,清政府因地方主义兴起,依靠地方势力剿灭太平天国得以苟延残喘,又因地方主义大发展,地方势力转变为不可控制的力量而灭亡。







地方主义促使了清王朝的灭亡,但地方主义并没有随着清王朝的灭亡而消失。失去了“王纲”制约且没有新型制度来规范的地方主义势力在辛亥革命后继续发展,使南京临时政府从一开始便建立在分散的地方势力基础上,对革命进程和局势发展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极为虚弱,最后走向夭折。

辛亥革命期间,各省均以宣布“独立”的方式来脱离清廷的统治,其独立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对于地方主义的发展,却起了相当程度的推进作用。因为独立强化了人们的省籍观念,增加了地方对中央的离心倾向,即便是新的中央政府建立起来,人们基于心理的惯性和对中央集权的疑虑,一时也很难认同和服从它。所以各省宣布独立后,均宣称地方自主自治。如四川都督赵尔丰在宣布四川自治文中即称:“今日以后,四川归四川人自治,军队多为四川子弟,应有保全四川全体之责而为四川全体捍卫之义务。”独立之初,湖北率先成立军政府,首长称都督,“其组织皆类似中央,非地方行政机关”。其他独立各省,均受湖北影响,都督府都带有浓厚的地方主义色彩,建制不仅不统一,而且还竭力保留了前清各省所拥有的军权、财权和外交权,俨如一国。地方政权处于严重的分散化状态。

当时各省地方政府的领导,担任都督者共15人,除革命党人而外,前清督抚和谘议局领袖有7人。这些人正是在反对清朝中央集权时与清廷分道扬镳的,独立之后,一省大权在握,自然不会轻易放弃。因此,由“各省都督代表联合会”产生的南京临时政府,在精神及组织形态上,均含有浓厚的联邦制色彩。修政后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对于临时大总统重要职权的行使,如宣战、媾和、缔约、制定官制官规、任命国务员及外交专使、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均须得到参议院同意;而临时政府的预算、决算、税法、币制公债、法律等,都要由参议院来决定。显然,南京临时政府一开始便建立在分散和不稳定的地方势力基础上。尤其是,这些地方势力与前清地方主义有着传承关系,直接影响和削弱了南京临时政府的统治力量。

在这种各省都督在地方自组政府,握有军权,控制财源,而中央政府要听命于都督派出的代表组成的临时参议院的情况下,国家真正的政治重心,实际上已移至各省都督。南京临时政府从一开始就出现了地方势力与中央抗争的局面。“中央政令,不及百里”。孙中山在1912年元旦就职宣言中,对各省光复后的共和政体,强调“民族之统一”、“领土之统一”、“军政之统一”、“内治之统一”、“财政之统一”,在各省都督的阻挠下,一项也没有实现。“中央行政,不及于各省,各部亦备员而已。”以军事而论,革命后各省共和军队达三、四十万人之多,远胜于袁世凯的10万北洋军,但各省都督拥兵自重,并不听从临时政府调遣。临时政府军力如此涣散,自然难以与袁世凯相抗衡。

在孙中山为保住辛亥革命的胜利成果而与袁世凯斗争时,出身于前清督抚和谘议局领袖的地方史海钩沉势力都背离了南京临时政府,支持袁世凯。除江浙立宪派反孙拥袁外,“其他各省都督如谭延、程德全、庄蕴宽、汤寿潜、陆荣廷、孙道仁等,各省统兵大员如沈秉、王芝祥等,本系清廷大官僚和地方大绅士,在他们看来,拥戴气味相投的袁世凯比拥戴那些素不相识的革命党人要好一些。”当孙中山与袁世凯为袁是否南下就职而相持不下时,许多省的都督和民军将领纷纷通电,主张定都北京。南京临时政府内的不稳定因素发展为背离因素,这种因素与其他因素结合在一起,终于导致了临时政府的夭折。







辛亥革命失败后,地方主义强盛的状态并没有多大改变。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为了挽救革命,以地方为依托,以地方分权思想为武器,与袁世凯及北洋军阀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对当时及后来的中国政局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以后,势力仅及于华北和东北,南方各省多是省自为政,各行其是。为了集权于中央,袁世凯联络黎元洪和其他不满国民党的人士,次第提出一些削弱地方都督权力的主张和措施,如制定地方官职、划分税源、裁军、实行军民分治、禁止省借外债等等,其矛头直指南方国民党地方都督。如其三令五申所裁的军队,只限于南方各省的军队,至于服从他的北方各省都督,却都拥兵自卫如故。为了对抗袁世凯的独裁和咄咄逼人的进攻,国民党人宋教仁、胡汉民和李烈钧等人分别以国会、责任内阁和地方分权主义相号召,希图内以责任内阁来牵制总统,外以地方势力来制衡中央,终于导致“宋案”和“二次革命”的发生。

从根本上讲,国民党的主要领袖并不是地方主义者或地方分权主义者。只是袁世凯以统一和集权为名妄图消灭国民党地方势力,推翻共和,国民党地方都督便主张把革命势力寄存于各省,以地方分权来制约袁世凯集权的野心。地方分权在国民党人那里更多的是革命策略而非政治理念,因此,“二次革命”在本质上是革命与反革命、民主与专制的斗争,但在形式上表现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斗争。结果,“二次革命”强化了地方对中央的离心态势,地方分权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次革命”失败后,地方主义并没有消亡。不但各省的地方势力没有一扫而空,在镇压“二次革命”过程中因建功而坐大的北洋系将领,逐渐又形成了新的地方势力。西南滇系、桂系等地方势力则利用中央政府鞭长莫及的偏远地理条件和南北相争的有利时机,迅速崛起为重要的军事政治力量。袁世凯为了帝制自为,加紧了中央集权,使面临危机的地方主义势力再次迸发出巨大的能量。继西南几省宣布独立后,北洋将领冯国璋等也公开指责袁世凯不该采用中央集权主义,削夺将军权力,并声言不宜对南方用兵。袁世凯中央集权很快走向崩溃。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浙江、四川、陕西、湖南各省,均模仿辛亥革命的模式,再次以“独立”的方式宣布与中央脱离关系。南北大权均落入地方统治大员之手。

护国战争后,失去了权威中心的北洋军阀迅速走向分化,不仅控制中央的军阀集团不能统治其他集团控制的地方,而且制定决议的权力分散到地方军人手中。西南几省则基本上游离于北京政府管辖之外。孙中山先生以恢复“法统”相号召。1917年后在西南先后成立了“中华民国军政府”、“中华民国政府”、“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三个政权,但其实权操纵在西南军事首领手中,他们也不愿受南方政府的约束。中国“不唯南北不能统一,并且南也不能统南,北也不能统北”,整个社会处于权威危机之中。处于南北两大势力之间的地方军阀首领为了自保,搞起了联省自治运动。就思想脉络而言,联省自治是辛亥前后联邦论和地方主义的延续。对地方军阀来说,联省自治主要是“自治”,对抗“武力统一”,如何“联省”并不重要。因此,它“既没有清楚的观念,也没有实际的效果”。它遭到南北政府的一致反对,自然是无果而终。

在地方军阀以地方分权论作为维护地方割据工具的情况下,孙中山等革命党人抛弃了地方分权学说,反对联省自治,主张武力统一,并提出以“均权”制度作为解决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想准则。国民党“一大”宣言对联省自治派进行了批驳,指出:“各省真正自治之实现,必在全国国民革命胜利之后。”因此,国民党统一中国以后,推行“以党治国”,着力建立中央集权制度。但相当多的地方军事势力仅仅是名义上宣布服从国民政府,地方拥兵自重的情况依然如故。加之国民党内派系斗争复杂,一些反蒋政治派系往往与地方势力结合起来。如胡汉民在与蒋介石争夺中央控制权的斗争中失败后,依仗两广地方实力派的武力,以西南为基地,以建立“均权制度”为口号,坚持不懈地进行反蒋斗争,酿成困扰当时政局和中国统一的“西南问题”。因此,晚清以来困扰中国政局的地方主义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依然浓厚地存在,而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在辛亥革命以后的斗争中提出的“均权主义”,不管是作为理念还是策略,都被南京政府时期的中央与地方所利用,从而对当时局势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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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10:5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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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11: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了节历史课................ [s: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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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12: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联省自治在中国还是缺乏生命力........中国最终还是走向集权.................宿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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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13: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邓正兵先生的文章,不知道他现在仍否在江汉大学?突然觉得这是个很有思想的学者,值得敬仰~~~~~~

他的名字让我想起了原吉林大学的法理学教授邓正来先生,只可惜邓老先生已经去复旦大学法学院了~~~~~~~

今年绝对是中国法学教育界的"革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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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15: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说是法学教育界的革命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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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15: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4楼达达主义于2008-04-29 13:23发表的 :
还是邓正兵先生的文章,不知道他现在仍否在江汉大学?突然觉得这是个很有思想的学者,值得敬仰~~~~~~

他的名字让我想起了原吉林大学的法理学教授邓正来先生,只可惜邓老先生已经去复旦大学法学院了~~~~~~~

今年绝对是中国法学教育界的"革命"年~~~~~~


已经革命过好几次了,但真正的影响依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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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15: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楼恶毒的大婶于2008-04-29 15:08发表的 :
为什么说是法学教育界的革命年呢???????????

今年可谓法学教育界的"集体大换水",又称"革命年"

贺卫方教授将离开北大转会到浙江大学,传言将出任浙大法学院院长,与贺老师一同南下的还有民商法的张谷等5名教授,副教授

北航引进:龙卫球、刘保玉、张千帆、肖建华、赵明、孙新强、高全喜,张千帆原系北大法学院宪法学教授,龙卫球原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四川大学引进:龙宗智、程燎原、汪太贤、喻中、徐继敏、吴晓秋,龙宗智原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诉讼法教授,博士生导师

重庆大学引进:陈忠林

澳门大学:曾令良

澳门科技大学:米健,米健原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山东大学:齐延平

中央财经大学:陈华彬

武汉大学:据说刑法专业就剩马先生和莫洪宪老师两位博导了,林亚刚老师去了西北政法,刘艳红老师和行政法周佑勇老师两口子好像是去了东南大学,李希慧老师老早就离开到中南大学了,刘名祥老师被人大挖走,,国经那边左海聪老师也跳槽了,就连我们的院长曾令良教授也弃法学院于不顾去澳门大学当院长。http://cache.tianya.cn/pub/c/law/1/80832.34.shtml

中国政法大学:新进教师80名,其中包括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20人(包括中山大学的刘星教授等人),但名单未曾公布,据某副校长透露:人才引进的确和其他工作有不同之处,刚刚进入我校的一些老师因种种原因,不好马上在网上披露,所以可以报数,不可以点名。

复旦大学:邓正来。邓正来辞吉林大学, 出任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张梓太被复旦大学引进


武汉大学法学院可谓在这次换水中损失惨重,中国政法大学,也就是我将要入读的学校,也可谓损失不小(我的命为什么这么苦!?)

贺卫方,邓正来,林亚刚,龙宗智,张谷,张千帆等等这些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响当当的名字,在08年纷纷离开旧校,迎来新主~~~~~~

但是,不管未来怎么样,中国的法治进程仍将继续,法治精神还要靠他们这一代人去延续,去发扬~~~~~

尤其是我最为尊敬的贺卫方老师,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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