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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剖析所谓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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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3 21: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八卦新聞談公眾人物的隱私

壹、 前言

在媒體快速增加而市場卻有限的情形下,媒體為了求生存,勢必會在新聞報導上大下猛藥。媒體競爭激烈,有好的影響,也有負面效果,如果能提供更好的新聞品質服務閱聽人,會使得媒體的品質在短時間內有大幅度的躍升。新聞媒體一向講究時效,為了截稿時間難免顧此失彼,甚而忽略了新聞專業精神及客觀報導,以傳聞當新聞或報導八卦化的情形其實已經氾濫。八卦新聞之所以產生,有人認為完全取決於媒體本身,如果媒體不報導,八卦新聞就沒有存在空間;也有人認為目前雖是「市場導向」時代,但新聞媒體本身一定要有基本的自律精神,不需要外人管,自己就可以取捨,如果各媒體能有這種認知,八卦新聞就不會這麼毫無節制的充斥。

事實上,因為八卦新聞能吸引閱聽眾的注意,八卦雜誌也就應運而生,香港壹傳媒集團領導人黎智英,因為看好台灣平面媒體的發展空間,已投入數億台幣進軍台灣的平面媒體市場。首先,他出版壹周刊雜誌,將看市場狀況再發行報紙,經營方式完全移植香港模式。他的雜誌已於今年五月卅一日正式在臺灣登場,挾持強大的廣告威力,造成轟動,這個刊物的性質是採綜合性的雜誌,一刊兩本,一為時事財經,一為娛樂軟性新聞,完全不諱言追逐名人的隱私、緋聞、腥膻色、八卦及醜聞,只要讀者有興趣的事,新聞就會去追內幕。

貳、 「八卦」新聞的分析

一、「八卦」的定義

「新聞」在傳媒中處於中心地位,李普曼(Walter Liippman,1992)說它不是社會狀況的一面境子,而是對比較突出的某個方面的報導。帕克(Robert Part,1940)將「新聞」濃縮成幾個要點,即:新聞是及時的、無系統的、轉瞬即逝的、非比尋常的、出乎意料之外且具新聞價值的、用於確定方向和引導注意力及可以預料的。而「八卦」一詞乃是香港的土產,香港小市民愛看的娛樂雜誌,常談論名演員的私生活,披露其罕為人知的內情等。所以「八卦」其實也就是英語中所謂的「閒扯」或「流言蜚語」(Gossip)(南方朔,1997)。媒體競爭日益激烈的環境下,為了爭取更多的讀者、觀眾、聽眾,以維持其事業之生存,乃不惜揭發他人的隱私,侵害他人生活安寧,即使所得的新聞屬於私人事務,與公共利益、公共興趣無關,也盡情渲染,這就是八卦新聞報導的真義及目的。

二、閱聽人的「偷窺」心態

英國王妃黛安娜二十歲那年在宛如童話故事般的婚禮中嫁給查理王子後,立刻成為公眾矚目的焦點,全球民眾對她的一舉一動達到著迷的程度,對她生活中的每一細節都品頭論足,自從黛安娜與查爾斯王子離異之後,感情生活更為大家注目並津津樂道,媒體因此也對她糾纏不已,導致最後以身相殉的悲劇。

廣播界名人周玉蔻新婚期間,有關夫婿人品及家世背景的傳聞在網路上被廣為宣揚,使她深感不滿,這些並未經查證的消息,或屬個人的隱私,因為大眾對名女人周玉蔻的好奇,媒體即大肆報導,來滿足閱聽人「偷窺」的慾望,造成個人及家人不小的困擾。

而小S及阿雅等多位知名藝人,在私人別墅聚會作樂,被壹周刊記者偷拍,周刊為了賣點,未經當事人同意,公然偷拍,並為滿足閱聽人的好奇心而擅自解讀這些藝人的行為模式,引起大眾的好奇及注意。

以上所舉的實例可知,媒體報導八卦新聞確可吸引閱聽人的注意,若以「心理學」的角度分析閱聽人之所以熱中於公眾人物的隱私,基本上是源自於「偷窺的慾望」,有需求才有供給的情況下,使得追蹤公眾人物的隱私成了媒體或閱聽人的最愛。所以,近日爆發的知名藝人後院喝酒作樂被媒體公開報導的話題,就是要滿足人們偷窺名人隱私的慾望。

參、 公眾人物應有的省思

一、 定義「公眾人物」

所謂「公眾人物」可解讀為:大眾所熟悉的人物,包括政治人物、演藝人員、政府官員、企業主等等,並非特定對象,卻為大家所熟知的人。因此公眾人物的一言一行甚至於「隱私」也就倍受矚目。公眾人物因為擁有社會大眾給予的光環,因光環而受惠,在「名」或「利」上獲得豐厚的資源或斬獲,也因此公眾人物應有一份責任來回饋社會,應以身作則,潛移默化的擔任教化社會及環境的導師。

二、 「公眾人物」的隱私

至於「隱私」問題是社會上的不寬容或虛假偽善的道德標準所造成的,例如某公眾人物的婚外情、三角戀情、未婚生子等等都算是隱私,公眾人物因追求公共注目,或是選擇在公共舞台上工作,的確不易維護絕對的隱私。民國九十年八月中旬,藝人小S、阿雅及范曉萱等人在私人住宅的後院抽煙、喝酒、親密、狂歡等被壹周刊偷拍公布,而引發許多侵犯隱私權的爭議,事實上應是社會上成人與青少年道德觀有很大的落差所造成的話題,因為藝人常有機會成為公益形象廣告或某些產品的代言人,而這個代言人必以形象清新的藝人為對象,也因為代言某一產品,較一般人容易獲得豐碩利益;小S與阿雅等人雖然已經成年,但是卻擁有大批青少年歌迷,是時下青少年的偶像,主流社會與家長們即強烈的要求這些藝人做個青少年的好榜樣,而阿雅等人因為被偷窺了隱私,清新的青少年偶像的形象受到很大的影響甚至是傷害,而成為輿論爭議的焦點,在主流社會的道德觀及價值觀的主導下,對公眾人物或偶像所要求的道德標準是很高的,在大眾道德化及神化的觀念下,他們必得隨時嚴謹的維護自身的形象,而要維護形象最好的方法就是「言行一致」的來回應,這也是公眾人物在得到名和利後所需付出的代價。

肆、 媒體的客觀報導

一、 新聞的客觀公正性報導

瑞典籍學者魏斯特斯托(Westerstahl,1983年),將客觀性的意涵作了事實(factuality)與公正性(impartiality)的區分,前者包括報導的真實性(truth)與相關性(relevance),後者則包括平衡或非黨派性(balance/un-partisanship)與中立的呈現(neutral presentation)。而事實上,新聞的客觀性理想在於強調公正,對政治事件秉持超然立場,以未經修飾過的世界圖像呈現事實,而不在於解釋或判斷價值或帶出意識形態。根據博耶(J.H.Boyer,1981年)訪問了五十家報社編輯之後,歸納出六項客觀報導的要素:

(一) 平衡與公平地呈現二個議題中各方面看法

(二) 正確與真實的報導

(三) 呈現所有主要的相關要點

(四) 將事實與意見分開,但是將意見視為相關

(五) 將記者本身態度、意見或涉入的影響減至最低

(六) 避免偏頗、怨恨及迂迴的言論

班奈特(Bennett,1989年)認為新聞界強調客觀性中的公正概念,有助於既存社會結構的穩定。這種維持穩定社會結構功能值得肯定;另有一學者丹尼斯(Dennis,1986年)認為客觀是一種呈現資料的方式,藉此新聞界可以提供閱聽人充分的消息,並給雙方答辯的機會。對新聞工作人員而言,客觀性原則的積極功能如下,即:新聞工作人員可以藉由客觀性原則輕易得到處理資訊的準繩,並可協助新聞工作人員轉移言論責任,讓消息來源為新聞報導內容負責。戈和愛略特(Golding & Elliot,1979年)就認為新聞的客觀性理想在於強調公正,對政治事件秉持超然立場,以未經修飾過的世界圖像,呈現事實而不在於解釋、判斷價值或帶出意識形態。

「公正」和「客觀」這兩種概念之間有許多重疊,但兩者在性質上並不完全相同。基本上,公正地報導新聞,是指以平衡的手法處理新聞,亦即盡量不要故意或在無意中扭曲了報導的方向。客觀則是指記者在工作時,不使自己的意見影響到新聞事件中的事實部份(胡幼偉,1995年)。摩以爾斯(Moyers,1969年)認為新聞客觀根本不存在,他認為新聞記者從他們自己的雙眼中觀察各種理念和事件,他們往往不認為自己只不過在報導新聞,且盡量設法以較不頑固的態度來尋找真相而已。

馬奎爾(McQuail,1977年)在一篇針對報紙內容分析的報告中,便指出了一些有關「客觀」的盲點,包括:在一篇純粹的事實報導中,使用具有色彩的措詞,使得報導傳達了清晰卻不明顯的價值判斷訊息以及在純新聞中故意略去有利於某方面的事實或論點等等(彭家發,1994年)。所以,媒體對小S飲酒事件抑或周玉蔻夫婿事件報導是否客觀或公正是受到質疑的。

二、 以「符號學」談八卦報導

純就形式結構而言,文本是由語文符號所構成的,其最基本的組成單位是「句子」,而句子又可拆解成數個語詞符號(verbal signs)。符號本身即具有其指涉意涵,而符號與符號、句子與句子間的語法結構(lexematic structure)也表達了特定含意,符號的應用加上語法結構的舖陳,組成文本內的意義。

按照索緒爾(de Saussure,1915年)的看法,表意過程是由符號中的兩個要素完成的。他把物理要素如語言、圖像及聲音等稱作符號具(signifier),並用符號義(signified)這一術語指稱由某一既定語言代碼中的某個物理記號,喚起的心理概念(Mcquail,1994年)。符號學理論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有助於確定傳媒內容的「文化意義」的方法。它無疑提出了一種描述內容的途徑;可以使人們清楚地了解那些生產和傳播一套音訊的人,並對於開發存在於文本表層下面的各層意義具有特殊的用途。新聞與傳播正是社會文化中的一種故事傳述活動,維繫了社會生活中的價值、界限與定義,新聞與其他符號行動如「儀式」、「戲劇」、「神話」、「敘事」均是創建社會意義的重鎮(臧國仁,1999年)。文本具有通過語言而固定的意義,其意義具有暗喻、明義和迷思,小S及阿雅等人在私人別墅被偷拍的各種畫面,即使不做任何旁白或說明,也能使人產生各種聯想,已足可提供閱聽人茶餘飯後的閒話素材,更何況報導圖像的字眼使用「嗑藥」、「飲酒」、「男女雜交」等等,也給了閱聽眾無限的想像空間。

三、 「公器私用」的批判

台灣社會近年來各種亂象層出不窮,各行各業的專業權威無法確立,專業人士自我踐踏專業領域,何嘗不是一種傷害。於八十七年二月因為一場三角戀情緋聞,而引發媒體競相報導的周玉蔻,曾因不滿當事人之一的說法,即利用其主持的廣播節目向聽眾「申冤」,這舉措在當時曾引發不少「公器私用」的爭議,而今,有人在網路中攻訐、抹黑周玉蔻新婚夫婿李賢礽,被媒體公諸於世並經過媒體多日報導、發酵。令人不解的是,有些媒體竟大加追蹤其小姑的工作單位,一個未經證實的網路傳聞,已經演變成「周玉蔻捍衛夫家隱私權V.S.電視台主張新聞自由」的事件,我們認為,固然媒體有採訪的自由,民眾也有知的權利,但若影響到非關係人的隱私及生活,自會令人質疑其正當性,民國九十年八月十四日早晨,周玉蔻利用其廣播節目,將夫家的狀況「細說從頭」。姑不論其是否有意澄清傳聞,這種現象再度引發傳播媒介「公器私用」的批判。

「壹周刊」報導的名人八卦並不屬於「公共利益」、「公共事務」,而各大傳播媒體爭相追逐後續發展只是擴張了該周刊的知名度,「廣播」、「電視」抑或「報紙」、「雜誌」,只要對外公開發行的媒體,一概為「公領域」,有權使用「公領域」的人,似不宜挾公器私用,拿媒體當虎頭鍘,引起各界爭議,這對大部分沒有權力佔用「公領域」的閱聽眾是不公平的。

伍、 結語

綜上所述,八卦新聞及挖名人隱私的現象,反映出一個社會現況,因為民眾愛看,所以媒體就報導,而八卦報導有時會扭曲個人的價值觀,甚至引發對感情價值的錯誤判斷,或對大眾造成錯誤的示範,媒體在這方面責任相當重大。對於媒體報導緋聞或八卦事件應有幾點注意事項,即:對未確定之消息,媒體應確實查證後始可加以報導,媒體報導新聞宜以描述事件的真實性為主,首重平實與客觀,避免以渲染及戲劇性的手法報導新聞事件,新聞報導是不易做到絕對的「客觀」與「公正」,但是,八卦雜誌以煽情、誇張及渲染的手法揭人隱私,譁眾取寵,實非達到雜誌行銷目的的正途。壹周刊記者偷拍到小S及阿雅等人在私人別墅聚會,被冠以「喝酒」、「嗑藥」、「男女雜交」等放浪形骸的標題,雖事後當事人努力申辯,民眾的第一印象即已形成,年輕藝人的清新形象也已受到傷害,為免混淆大眾視聽,是否可妄加揣測及以不明確之消息來源做為報導依據,是值得商榷的課題;此外,媒體應適當的尊重公眾人物的隱私,而公眾人物在社會光環的照耀下,也應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造成社會的負面影響。畢竟造就一個公眾人物是長時間累積社會資源而成的,然而要毀滅一個公眾人物的形象卻在一瞬間。
 楼主| 发表于 2006-6-23 21: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八卦新聞談公眾人物的隱私

壹、 前言

在媒體快速增加而市場卻有限的情形下,媒體為了求生存,勢必會在新聞報導上大下猛藥。媒體競爭激烈,有好的影響,也有負面效果,如果能提供更好的新聞品質服務閱聽人,會使得媒體的品質在短時間內有大幅度的躍升。新聞媒體一向講究時效,為了截稿時間難免顧此失彼,甚而忽略了新聞專業精神及客觀報導,以傳聞當新聞或報導八卦化的情形其實已經氾濫。八卦新聞之所以產生,有人認為完全取決於媒體本身,如果媒體不報導,八卦新聞就沒有存在空間;也有人認為目前雖是「市場導向」時代,但新聞媒體本身一定要有基本的自律精神,不需要外人管,自己就可以取捨,如果各媒體能有這種認知,八卦新聞就不會這麼毫無節制的充斥。

事實上,因為八卦新聞能吸引閱聽眾的注意,八卦雜誌也就應運而生,香港壹傳媒集團領導人黎智英,因為看好台灣平面媒體的發展空間,已投入數億台幣進軍台灣的平面媒體市場。首先,他出版壹周刊雜誌,將看市場狀況再發行報紙,經營方式完全移植香港模式。他的雜誌已於今年五月卅一日正式在臺灣登場,挾持強大的廣告威力,造成轟動,這個刊物的性質是採綜合性的雜誌,一刊兩本,一為時事財經,一為娛樂軟性新聞,完全不諱言追逐名人的隱私、緋聞、腥膻色、八卦及醜聞,只要讀者有興趣的事,新聞就會去追內幕。

貳、 「八卦」新聞的分析

一、「八卦」的定義

「新聞」在傳媒中處於中心地位,李普曼(Walter Liippman,1992)說它不是社會狀況的一面境子,而是對比較突出的某個方面的報導。帕克(Robert Part,1940)將「新聞」濃縮成幾個要點,即:新聞是及時的、無系統的、轉瞬即逝的、非比尋常的、出乎意料之外且具新聞價值的、用於確定方向和引導注意力及可以預料的。而「八卦」一詞乃是香港的土產,香港小市民愛看的娛樂雜誌,常談論名演員的私生活,披露其罕為人知的內情等。所以「八卦」其實也就是英語中所謂的「閒扯」或「流言蜚語」(Gossip)(南方朔,1997)。媒體競爭日益激烈的環境下,為了爭取更多的讀者、觀眾、聽眾,以維持其事業之生存,乃不惜揭發他人的隱私,侵害他人生活安寧,即使所得的新聞屬於私人事務,與公共利益、公共興趣無關,也盡情渲染,這就是八卦新聞報導的真義及目的。

二、閱聽人的「偷窺」心態

英國王妃黛安娜二十歲那年在宛如童話故事般的婚禮中嫁給查理王子後,立刻成為公眾矚目的焦點,全球民眾對她的一舉一動達到著迷的程度,對她生活中的每一細節都品頭論足,自從黛安娜與查爾斯王子離異之後,感情生活更為大家注目並津津樂道,媒體因此也對她糾纏不已,導致最後以身相殉的悲劇。

廣播界名人周玉蔻新婚期間,有關夫婿人品及家世背景的傳聞在網路上被廣為宣揚,使她深感不滿,這些並未經查證的消息,或屬個人的隱私,因為大眾對名女人周玉蔻的好奇,媒體即大肆報導,來滿足閱聽人「偷窺」的慾望,造成個人及家人不小的困擾。

而小S及阿雅等多位知名藝人,在私人別墅聚會作樂,被壹周刊記者偷拍,周刊為了賣點,未經當事人同意,公然偷拍,並為滿足閱聽人的好奇心而擅自解讀這些藝人的行為模式,引起大眾的好奇及注意。

以上所舉的實例可知,媒體報導八卦新聞確可吸引閱聽人的注意,若以「心理學」的角度分析閱聽人之所以熱中於公眾人物的隱私,基本上是源自於「偷窺的慾望」,有需求才有供給的情況下,使得追蹤公眾人物的隱私成了媒體或閱聽人的最愛。所以,近日爆發的知名藝人後院喝酒作樂被媒體公開報導的話題,就是要滿足人們偷窺名人隱私的慾望。

參、 公眾人物應有的省思

一、 定義「公眾人物」

所謂「公眾人物」可解讀為:大眾所熟悉的人物,包括政治人物、演藝人員、政府官員、企業主等等,並非特定對象,卻為大家所熟知的人。因此公眾人物的一言一行甚至於「隱私」也就倍受矚目。公眾人物因為擁有社會大眾給予的光環,因光環而受惠,在「名」或「利」上獲得豐厚的資源或斬獲,也因此公眾人物應有一份責任來回饋社會,應以身作則,潛移默化的擔任教化社會及環境的導師。

二、 「公眾人物」的隱私

至於「隱私」問題是社會上的不寬容或虛假偽善的道德標準所造成的,例如某公眾人物的婚外情、三角戀情、未婚生子等等都算是隱私,公眾人物因追求公共注目,或是選擇在公共舞台上工作,的確不易維護絕對的隱私。民國九十年八月中旬,藝人小S、阿雅及范曉萱等人在私人住宅的後院抽煙、喝酒、親密、狂歡等被壹周刊偷拍公布,而引發許多侵犯隱私權的爭議,事實上應是社會上成人與青少年道德觀有很大的落差所造成的話題,因為藝人常有機會成為公益形象廣告或某些產品的代言人,而這個代言人必以形象清新的藝人為對象,也因為代言某一產品,較一般人容易獲得豐碩利益;小S與阿雅等人雖然已經成年,但是卻擁有大批青少年歌迷,是時下青少年的偶像,主流社會與家長們即強烈的要求這些藝人做個青少年的好榜樣,而阿雅等人因為被偷窺了隱私,清新的青少年偶像的形象受到很大的影響甚至是傷害,而成為輿論爭議的焦點,在主流社會的道德觀及價值觀的主導下,對公眾人物或偶像所要求的道德標準是很高的,在大眾道德化及神化的觀念下,他們必得隨時嚴謹的維護自身的形象,而要維護形象最好的方法就是「言行一致」的來回應,這也是公眾人物在得到名和利後所需付出的代價。

肆、 媒體的客觀報導

一、 新聞的客觀公正性報導

瑞典籍學者魏斯特斯托(Westerstahl,1983年),將客觀性的意涵作了事實(factuality)與公正性(impartiality)的區分,前者包括報導的真實性(truth)與相關性(relevance),後者則包括平衡或非黨派性(balance/un-partisanship)與中立的呈現(neutral presentation)。而事實上,新聞的客觀性理想在於強調公正,對政治事件秉持超然立場,以未經修飾過的世界圖像呈現事實,而不在於解釋或判斷價值或帶出意識形態。根據博耶(J.H.Boyer,1981年)訪問了五十家報社編輯之後,歸納出六項客觀報導的要素:

(一) 平衡與公平地呈現二個議題中各方面看法

(二) 正確與真實的報導

(三) 呈現所有主要的相關要點

(四) 將事實與意見分開,但是將意見視為相關

(五) 將記者本身態度、意見或涉入的影響減至最低

(六) 避免偏頗、怨恨及迂迴的言論

班奈特(Bennett,1989年)認為新聞界強調客觀性中的公正概念,有助於既存社會結構的穩定。這種維持穩定社會結構功能值得肯定;另有一學者丹尼斯(Dennis,1986年)認為客觀是一種呈現資料的方式,藉此新聞界可以提供閱聽人充分的消息,並給雙方答辯的機會。對新聞工作人員而言,客觀性原則的積極功能如下,即:新聞工作人員可以藉由客觀性原則輕易得到處理資訊的準繩,並可協助新聞工作人員轉移言論責任,讓消息來源為新聞報導內容負責。戈和愛略特(Golding & Elliot,1979年)就認為新聞的客觀性理想在於強調公正,對政治事件秉持超然立場,以未經修飾過的世界圖像,呈現事實而不在於解釋、判斷價值或帶出意識形態。

「公正」和「客觀」這兩種概念之間有許多重疊,但兩者在性質上並不完全相同。基本上,公正地報導新聞,是指以平衡的手法處理新聞,亦即盡量不要故意或在無意中扭曲了報導的方向。客觀則是指記者在工作時,不使自己的意見影響到新聞事件中的事實部份(胡幼偉,1995年)。摩以爾斯(Moyers,1969年)認為新聞客觀根本不存在,他認為新聞記者從他們自己的雙眼中觀察各種理念和事件,他們往往不認為自己只不過在報導新聞,且盡量設法以較不頑固的態度來尋找真相而已。

馬奎爾(McQuail,1977年)在一篇針對報紙內容分析的報告中,便指出了一些有關「客觀」的盲點,包括:在一篇純粹的事實報導中,使用具有色彩的措詞,使得報導傳達了清晰卻不明顯的價值判斷訊息以及在純新聞中故意略去有利於某方面的事實或論點等等(彭家發,1994年)。所以,媒體對小S飲酒事件抑或周玉蔻夫婿事件報導是否客觀或公正是受到質疑的。

二、 以「符號學」談八卦報導

純就形式結構而言,文本是由語文符號所構成的,其最基本的組成單位是「句子」,而句子又可拆解成數個語詞符號(verbal signs)。符號本身即具有其指涉意涵,而符號與符號、句子與句子間的語法結構(lexematic structure)也表達了特定含意,符號的應用加上語法結構的舖陳,組成文本內的意義。

按照索緒爾(de Saussure,1915年)的看法,表意過程是由符號中的兩個要素完成的。他把物理要素如語言、圖像及聲音等稱作符號具(signifier),並用符號義(signified)這一術語指稱由某一既定語言代碼中的某個物理記號,喚起的心理概念(Mcquail,1994年)。符號學理論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有助於確定傳媒內容的「文化意義」的方法。它無疑提出了一種描述內容的途徑;可以使人們清楚地了解那些生產和傳播一套音訊的人,並對於開發存在於文本表層下面的各層意義具有特殊的用途。新聞與傳播正是社會文化中的一種故事傳述活動,維繫了社會生活中的價值、界限與定義,新聞與其他符號行動如「儀式」、「戲劇」、「神話」、「敘事」均是創建社會意義的重鎮(臧國仁,1999年)。文本具有通過語言而固定的意義,其意義具有暗喻、明義和迷思,小S及阿雅等人在私人別墅被偷拍的各種畫面,即使不做任何旁白或說明,也能使人產生各種聯想,已足可提供閱聽人茶餘飯後的閒話素材,更何況報導圖像的字眼使用「嗑藥」、「飲酒」、「男女雜交」等等,也給了閱聽眾無限的想像空間。

三、 「公器私用」的批判

台灣社會近年來各種亂象層出不窮,各行各業的專業權威無法確立,專業人士自我踐踏專業領域,何嘗不是一種傷害。於八十七年二月因為一場三角戀情緋聞,而引發媒體競相報導的周玉蔻,曾因不滿當事人之一的說法,即利用其主持的廣播節目向聽眾「申冤」,這舉措在當時曾引發不少「公器私用」的爭議,而今,有人在網路中攻訐、抹黑周玉蔻新婚夫婿李賢礽,被媒體公諸於世並經過媒體多日報導、發酵。令人不解的是,有些媒體竟大加追蹤其小姑的工作單位,一個未經證實的網路傳聞,已經演變成「周玉蔻捍衛夫家隱私權V.S.電視台主張新聞自由」的事件,我們認為,固然媒體有採訪的自由,民眾也有知的權利,但若影響到非關係人的隱私及生活,自會令人質疑其正當性,民國九十年八月十四日早晨,周玉蔻利用其廣播節目,將夫家的狀況「細說從頭」。姑不論其是否有意澄清傳聞,這種現象再度引發傳播媒介「公器私用」的批判。

「壹周刊」報導的名人八卦並不屬於「公共利益」、「公共事務」,而各大傳播媒體爭相追逐後續發展只是擴張了該周刊的知名度,「廣播」、「電視」抑或「報紙」、「雜誌」,只要對外公開發行的媒體,一概為「公領域」,有權使用「公領域」的人,似不宜挾公器私用,拿媒體當虎頭鍘,引起各界爭議,這對大部分沒有權力佔用「公領域」的閱聽眾是不公平的。

伍、 結語

綜上所述,八卦新聞及挖名人隱私的現象,反映出一個社會現況,因為民眾愛看,所以媒體就報導,而八卦報導有時會扭曲個人的價值觀,甚至引發對感情價值的錯誤判斷,或對大眾造成錯誤的示範,媒體在這方面責任相當重大。對於媒體報導緋聞或八卦事件應有幾點注意事項,即:對未確定之消息,媒體應確實查證後始可加以報導,媒體報導新聞宜以描述事件的真實性為主,首重平實與客觀,避免以渲染及戲劇性的手法報導新聞事件,新聞報導是不易做到絕對的「客觀」與「公正」,但是,八卦雜誌以煽情、誇張及渲染的手法揭人隱私,譁眾取寵,實非達到雜誌行銷目的的正途。壹周刊記者偷拍到小S及阿雅等人在私人別墅聚會,被冠以「喝酒」、「嗑藥」、「男女雜交」等放浪形骸的標題,雖事後當事人努力申辯,民眾的第一印象即已形成,年輕藝人的清新形象也已受到傷害,為免混淆大眾視聽,是否可妄加揣測及以不明確之消息來源做為報導依據,是值得商榷的課題;此外,媒體應適當的尊重公眾人物的隱私,而公眾人物在社會光環的照耀下,也應注意自己的言行,以免造成社會的負面影響。畢竟造就一個公眾人物是長時間累積社會資源而成的,然而要毀滅一個公眾人物的形象卻在一瞬間。
发表于 2006-6-23 21: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说呢,八卦能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乐趣,但是现在的世道过多的人关注和制造有损于他人的八卦,这就违背了八卦本来的意义,特别是在像我们这样的论坛,每个人衡量事物的标准不同,对八卦的判断也不同,所以还是少参与此类是非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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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3 21: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尔八卦一下也无伤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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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5 13:3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八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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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6 11: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适当八卦也是一种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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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8 17: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干什么都别过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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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9 13: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八卦能当饭吃吗,一直这么卦下去有什么意思!~ [s:31]  [s: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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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30 22: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人都需要八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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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 13: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科生的传播学论文吧
写得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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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 15: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人难~
做名人更难~
  [s:18]

做名老女人,难~? [s:10]  [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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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 21: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伤大雅的八卦也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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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3 21: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八卦还这么有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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