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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0 12: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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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os”的仁兄,在帖中宣称自己认识Jaquline,Mari的哥哥,Sheilla的弟弟,以及其他巴西球员云云,并且耳目众多……故可随时掌握MariSheilla之动向即喜好。老朽对勤奋之人甚为欣赏,比如“Amos”,这位辛勤工作的“兄弟”(不才习惯于称兄道弟,若是MM请见谅)通过对网络的极端勤奋,或许是日夜兼程的搜索为大家提供了延绵不绝的图片,并且通过巴西的各种关系得到了Mari和Sheilla所谓的各种消息……连续不断的吊起众人的胃口,使得一批人浮想联翩,论坛中出现辛勤的“小蜜蜂”实乃诸君一大幸事。然此幸非彼幸也,在“Amos”依仗与巴西球员及其球员亲属、球迷的所谓“关系”刺激诸位“肾上腺”激素分泌的同时违背了“度”的原则。请问诸位,“Amos”拿出来“分享”的各种消息属于什么性质?明显就是球员的隐私。既然“Amos”是球员们的朋友,是球员们亲属的朋友,是否辜负了“朋友”所需要做出的承诺?“Amos”如果真的是“朋友”,那么其所为的显然是在践踏朋友间的“信任”,朋友间的“尊重”。此类的“分享”会很大程度上伤害球员及其亲友,你凭何可以公布球员的隐私?有授权吗?想过后果吗?当事人会开心吗?朋友之间的私语用得着阁下拿着扩音器四处散布?“Amos”,不如先弄明白“朋友”的权利和义务,再考虑和球员及其亲友交朋友的问题。
我这番话希望Amos能看明白用意,你真的爱Mari吗?你真的尊重她吗?故而我又把此言重复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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