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卡位 于 2013-2-14 20:08 编辑
虽然此事有目共睹,但每隔一段时间总有居心不良者跳出来声称该事件为捏造。为保存证据,特发此视频链接。建议版主将该视频保存下来,以方便大家查看:
http://www.gztv.com/vod/v28187.shtml
注意看第1分43秒(第4分17秒还有重播),天津女排替补队员李莹抡起铁柱参与斗殴。
因为很多人之前只看到津媒的一面之词,在此再转载广州日报对此事的报道http://news.dayoo.com/sports/201104/05/53870_15856969.htm
附NBA和中超赛场纪律:
NBA:
第十三章第七节C条:在发生口角和争斗的过程中,所有替补席上的球员不得离开替补球员区域。违反者将被联盟处以禁赛处罚,并扣除禁赛期间的工资。禁赛场次最少为一场,罚金可累积到35000美元。禁赛必须在下一场比赛开始前生效。
中超:
第五十五条 斗殴
参与斗殴者将被停赛至少6场,并处以至少30,000元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一般性违规警告(黄牌)
(七)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第五十九条 严重违规罚令出场(红牌) (二)暴力行为; 第八十二条 会员协会对观众行为负责 (一)无论观众的不当行为是由于有意或疏忽,做为主办(或承办)方的会员协会要对观众的不当行为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做为主办(或承办)方的会员协会可能被处以罚款。如果造成严重骚乱,还可能进一步进行处罚。 (二)无论观众的不当行为是由于有意或疏忽,来访的俱乐部(队)所属会员协会要对其支持者(球迷)的不当行为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来访的俱乐部(队)所属会员协会可能被处以罚款。坐在客队看台的观众将被认为是来访俱乐部(队)所属会员协会的支持者,除非经证明为主队支持者。 (三)不当行为包括针对人或物的暴力行为,燃放能引起燃烧的装置,投掷杂物,以任何形式张挂侮辱性标语,或叫喊侮辱性口号,或闯入比赛场地,或围堵运动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等。
附斗殴事件处理结果 中国排协4月14日公布了对天津女排和广州恒大两个赛区球迷冲突的处罚结果,对广州恒大做出严重警告、罚款2万元的处罚,而对天津主场也进行通报批评。 在本赛季女排联赛决赛第三场比赛中,广东恒大主场迎战天津队,双方球迷爆发口角直至肢体冲突,发生了排球联赛史上前所未有的斗殴事件。而在1月23日天津女排主场对阵恒大女排的常规赛中,天津球迷也有不文明行为,干扰了恒大女排教练队员。 排管中心副主任李全强表示,经过女排联赛组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调查核实,根据中国排协竞赛纪律规定,对天津女排主场赛区和恒大女排主场赛区进行处罚。 中国排协的处罚结果是,对4月3日恒大女排主场出现的赛场骚乱进行严重警告,罚款两万元,取消本赛季联赛优秀赛区和最佳赛区评奖资格;对1月23日天津女排主场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本赛季联赛优秀赛区和最佳赛区评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