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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撞人事件要被“河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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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自一位不知名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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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篇通过手机发布的日志,作为我们社会的一份子该如何看待这些社会上发生的事。

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处看风景?

关于富家子弟飙车撞死浙大毕业生的新闻,就因为他妈(不是脏话)是浙江政协委员,网上所有大网站关于此事的帖子都被一一删除了;晚上重播新闻已经删除了该事件的报道;报社也禁止了该新闻的报道。

社会就是这样和谐的吗?!

当我得知,晚上八点,三辆跑车在闹市街头狂飙,随意地将路人撞向天空的时候,我真想知道,这算不算一起“谋杀”?血淋淋的撞人场景,我们在电影里见过很多,比如无间道里,汽车疯狂地冲向刘嘉玲,将她碾压在血泊之中。这是一场谋杀;那昨天那辆发狂的三菱冲向人行道上毫无防备的浙大毕业生谭卓时,算不算杀人?!这只是超车的意外?!

浙江台1818黄金眼有了“权威”交警部门的“初步”事故调查结果:只是一辆改装车以70迈速度,“合理”地越过双黄线后超车引发的意外事故。能把人撞起5米高,撞飞多米的,竟然是70公里时速的车造成的,这智商,我代表全人类感谢你祖宗!昨晚所有站现场的人都能告诉你,那是什么速度。

同德医院的护士从谭卓口袋里发现了当晚的一张《南京南京》的电影票,可怜的谭卓本是在去电影院的路上(备注:看完电影回家),却被人无故撞飞,脑浆横溢……

讽刺的这全部换来的是一张通知单,机动车超速,扣三分。讽刺不?想骂人不?

还有。一个生命换来了那个少爷的一段话:老子昨天本来不会输给你的,要不是撞了那个傻子,本来领先你一车位呢,靠,还要我老妈去摆平,害得老子驾照被扣。更讽刺了吧?更想骂人了吧?

还没完,关于这起车祸最新的情况,肇事者已被无罪释放,只扣驾照三分,爱车三菱获得保险12万……我气愤的,不是因为肇事者是富家子弟或者死者是浙大毕业生,而是他们对生命的冷漠,刚刚剥夺了一个前途无限的生命,却还能够笑着谈着。

胡斌,你个小屁孩,不要以为你这样很帅,等你什么时候不要你妈出来抗事,你才是个男人;

陆红英,你这样教育孩子,是在自杀,不知道你是怎么经营起一家公司,怎么当的上政协委员,但是我知道这次你必须完蛋。

浙江宣传部还是什么OOXX的地方已经下达文件封杀一切关于此的东西了,但是我不甘心。我用手机一个字一个字的打下这篇文章,没法排版,没法加粗,但是我希望所有人能知道,希望所有看了的人转帖或分享。

我不是愤青,但我看这社会这样“和谐”下去我恶心。我们可以选择沉默,洗洗睡,又不关我事。但这次的谭卓,可能下次就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人。

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空看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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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看了环球网,肇事者好像佩服60W  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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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是社会的主题主旋律
当然
把和谐建立在对生命的不尊重是一个民族的悲哀
任何权利和财力都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
难道这次真的是 权利强  奸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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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试想一下,
是否 一定 要被撞死的人是  胡  总 或是  温 总 家里的 才能算 不 河蟹 .............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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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20: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操他妈了个隔壁啊~!!!!!!!!!!!!!

一家子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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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是社会的主题主旋律
当然
把和谐建立在对生命的不尊重是一个民族的悲哀
任何权利和财力都不能凌驾在法律之上
难道这次真的是 权利强  奸了法律?????????
刹车 发表于 2009-5-13 20:11
是权力
权力强  奸  法律在中国有什么奇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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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20: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engxu 于 2009-5-13 20:32 编辑

去你妈的狗日的政协委员!!!!!!!!!!!!!!!!

去死吧~~~~~

小心哪天雷公睁眼~~~~劈了你们这群狗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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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孩子的父母就目前来看  还是有良知  没有选择躲避
撞死人的不是他们老夫妻俩......
不知道除了民事赔偿这块的60万    还需不需要负责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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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的消息,已经有人开始倡议抵制杭州旅游鸟~~~~
不知道这件事将怎么发展啊,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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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斌,你个小屁孩,不要以为你这样很帅,等你什么时候不要你妈出来抗事,你才是个男人;

真以为这样讲两句他就会出来吗……………………好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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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孩子的父母就目前来看  还是有良知  没有选择躲避
撞死人的不是他们老夫妻俩......
不知道除了民事赔偿这块的60万    还需不需要负责刑事责任
Andre 发表于 2009-5-13 20:20
就算负刑事责任
也不会很严重
交通肇事,永远不是主观上的犯罪
而且他不是酒后驾车,不会严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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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2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斌,你个小屁孩,不要以为你这样很帅,等你什么时候不要你妈出来抗事,你才是个男人;

真以为这样讲两句他就会出来吗……………………好天真……
volibo 发表于 2009-5-13 20:21

你还真以为作者是为了让他出来才说这话的吗?好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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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13 20: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的浙江政协委员。。。。。。。。。。。。。。。。。。

竟然敢堵民之口~~~~~~~!!!!!!!!!!

真他妈的没有王法~~~~~~~~~~~~~~~~没有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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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 经常 有人说 道德 是法律的底线吗,
那么 很显然,
我们国家现如今 有太多的人 连 最起码的 底线 都没有.........

不过,这是 明明白白的国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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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这样说
如果这个事情是发生在杭州的小道上
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
他们家愿意陪100,200万给那个人家
而且谁都知道,要去警局是得不到那么多钱的
只要那个人家愿意私了
这个男生什么事情也没有
最多他再也不敢开车
在中国,有权可以做到这些,而且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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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文章貌似是车祸发生后最近那一两天的了

现在 在公众的持续关注与网络媒体的不断推动下 案件已引起了高层的关注

今天 中央电视台一档访谈栏目 就 杭州富二代闹市区飙车撞死浙大学子 一案 作了一期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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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让那个狗日的富家子弟去5m看风景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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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这样说
如果这个事情是发生在杭州的小道上
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
他们家愿意陪100,200万给那个人家
而且谁都知道,要去警局是得不到那么多钱的
只要那个人家愿意私了
这个男生什么事情也没有
最多他再也不 ...
bibiff 发表于 2009-5-13 20:41



只要 有钱 有权 就随便  开车 撞死人了,
很正常 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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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不在赔多少,而是对于整个事件的态度。
何谓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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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20:5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司 法 不 独 立
媒 体 不 独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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