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参赛资格说明
个人:
2007年艺术体操世锦赛第Ⅱ种比赛(个人全能决赛)前20名运动员所属协会(UKR RUS BLR AZE KAZ ISR CAN BUL ESP GRE AUT POL KOR EST 14),每个协会可派1名运动员参赛。
中国体操协会另派2名个人运动员参赛。(14+2=16位)
集体:
2007年艺术体操世锦赛集体全能比赛前10名所属协会,每个协会派1个集体参赛(如果中国队在2007年世界锦标赛中未进入前10名,则将邀请中国队参加,参赛集体为11个)。(10支)
如有弃权,组委会将按2007年世界锦标赛的排名邀请下一个队或运动员参赛。
相关链接: http://www.gymnastics2007.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