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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21楼山本隆宏于2008-05-06 12:46发表的 : 还有最后一点啊,大家来抢购啊 [s:717]
引用第3楼乱世佳人于2008-05-06 12:05发表的 : 应该在土耳其那边定居算了!! [s:744]
引用第8楼风的色彩于2008-05-06 12:18发表的 : 楼主,已经有人警告过你了,虽然你已经准备放弃你的马甲,为什么不承认这是你的马甲? 你的ip和华明的ip完全相同,难道还要等到人家把证据亮出来才做数吗? 既然错误已经被人家指出了,聪明一点就勇于承认,现在弄这个帖子,还是不肯承认错误,算什么好汉!
引用第29楼drdr于2008-05-06 13:01发表的 : 小风 不必太计较,这基本等于承认了那是他的马甲。不需要什么事都见红的
引用第31楼星星于2008-05-06 13:09发表的 : 轻轻的飘过.........................................
引用第30楼山本隆宏于2008-05-06 13:08发表的 : 不是基本,本来就是嘛 其实我早知道会暴露的, 我也不是不懂啊,要是真的不想暴露,我都可以换IP的嘛,51我也有出去的哦,我也知道鸡妹一查到上海就会怀疑我的 啊哈哈哈~~~~
引用第34楼mikasa于2008-05-06 13:13发表的 : 剧情还真是复杂。不是说去土耳其吗?
引用第35楼drdr于2008-05-06 13:15发表的 : 搞怪可以,休息室这种地方是需要涟漪的,不过过头就不好了,下次找个好点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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