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冤冤相报指的是受害人家属不接受对方的赔偿和调解,要罪犯以命相抵。 宇津木丽华 发表于 2011-4-22 18:59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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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人还不死,活着也是一种折磨~ 在他恶从胆边生,漠视他人生命那刻起,就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叶不知秋 发表于 2011-4-22 19:07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死的人已经无法挽回。何不给活着的一次机会呢。才21岁,他的生命就要结束。 谁都有亲人。血浓于水。 死刑 ... molierel 发表于 2011-4-22 16:38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回复 尘归石湖 教出这么个儿子出来 不出来道歉是说不过去的 父母道歉 公众谅解 和 依法惩处 ... 惊奠沉带鱼 发表于 2011-4-24 03:49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前两天和一个朋友在微博上说这个事 就算药家鑫二审被判死刑,最高院的复核也通过。 那么在执行环节, ... 萧何 发表于 2011-4-24 14:04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回复 尘归石湖 每一个父母 绝不是生下来为是为了把儿子培养成杀人犯而进行教育的 我突然看 ... 惊奠沉带鱼 发表于 2011-4-24 14:38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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