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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ibiff

大家知不知道杭州富家子的车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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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2: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
那些交警还敢堂而皇之的说。。肇事车辆的时速才60——70码
目击者都说了。。。。最少时速在100+以上
还是最少的
肇事者如果不是该市的市长发话说要处理。交警部门是不是打算捂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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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2: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
那些交警还敢堂而皇之的说。。肇事车辆的时速才60——70码
目击者都说了。。。。最少时速在100+以上
还是最少的
肇事者如果不是该市的市长发话说要处理。交警部门是不是打算捂住了??????? ...
刹车 发表于 2009-5-11 12:34


交警果然又在某些时刻一概一贯作风,成了神断。
有视频的话是可以计算出速度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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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2: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让我对我们浙江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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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3: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在线05月11日讯昨天本报报道,事故发生次日,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肇事者胡斌执行了刑事拘留。

  然而,有专家质疑:在城区飙车,仅仅是“交通肇事”吗?

  交警部门于5月8日公布的事故初步调查意见称,当时肇事车辆时速为70公里,更引发社会各界一片哗然。由此引发了更深层面的思考――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大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如何才能做到更为公开公平和公正?

  对上面这些问题的拷问,我们邀请专家来广开言论。

  追问一:

  时速真的只有70公里吗?

  据天涯网友推算:

  除非谭卓当时是以比博尔特更快的速度在奔跑  

  8日,交警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通报,根据肇事者及其同伙的供诉,初步调查当时肇事车在事故发生时速度大约为每小时70公里。

  此言一出,引来一片哗然,很多人觉得这个时速不准确:“把人撞得抛起5米高,车辆在撞击后又滑出30米,难道只有70公里/小时?”

  浙江大学的陈怡平老师介绍了有关速度鉴定的方法:

  确定车祸发生瞬间的车速,是一个综合的技术考量,可以说是一道蛮复杂的物理题,理论界和交警部门在实践中都在不断探讨和完善。

  如果现场没有电子测速,需要考虑的因素就很多:被撞击的人或者物体被抛起的高度和距离(撞击点和落地点之间的距离),肇事车被撞击点的受损情况,刹车印等等。其中,肇事车撞击受损情况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分析过程,不同车型,同一车型不同部位的刚度系数(说通俗点就是受撞后的变形情况)都不一样。

  刹车印也是一个有效的判断依据,但是要考虑事故当时是否刹车,有刹车才能有此判断。

  交警在计算制动初速度时有个计算公式是:

  速度的平方=254×u×S,u是地面摩擦系数,一般情况下水泥路面为0.7,沥青路面为0.6 ,S是制动拖印的长度。

  实践中,交警判断事故车辆行驶速度大多还是凭借其勘查经验和公式的估算,必要时则会使用事故再现软件进行分析。

  对一些常见车种如桑塔纳等的分析会相对容易,而这次车祸胡斌驾驶的车辆又比较少见,分析起来就需要更为仔细,匆忙之间仅凭肇事者供诉而得的时速显然值得推敲。

  而在天涯论坛上,根据之前交警部门公布的肇事车辆时速大概70公里,加上现场目击者描述的“谭卓被撞出20米远,5米高”以及“肇事车辆挡风板严重碎裂”等等,有网友根据牛顿定律对事发时的瞬间车速作了推算(由于很多因素过于复杂,因此很多因素忽略不计,采用近似计算),得出的结论是,时速70公里的汽车不可能将被害者撞出那么远。除非谭卓是以每秒40公里左右的速度(用这个速度跑完一百米仅需9秒),与三菱跑车发生了面对面的对撞。显然,即使博尔特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追问二:

  胡斌此举仅是交通肇事吗?

  专家指出:

  飙车的性质是“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  

  胡斌当天的肇事行为,与其他交通事故难道性质一致,同属“交通肇事”吗?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肖燕副教授称,事故发生时速和行为性质的定义,对于该事件整体性质的判断至关重要――

  交警部门5月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有几个说法急需厘清。

  第一,对事故发生时时速的认定,如果只来源于当事人及其同伙的供诉,这个结论得出不合理。从法律角度上说,肇事者本人的呈诉不能作为证据,应该依据一系列科学测量和目击证人的意见综合得出。

  第二,交警说“飙车”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早在2006年,杭州有关部门就出台过规定作为《道路交通法》的细节补充:城市禁止飙车。既有规定,难道“飙车”还不是个违法行为吗?在城区飙车仅属“交通肇事”吗?我们从肇事者的心态来分析,开跑车飙车,这绝对不等同于普通驾驶肇事,这种心态的性质是“漠视不特定的公众人员的安全”,应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在我国也不是没有此类判例,去年8月,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三名酒后飙车的男青年进行判决。这三位男青年酒后在三环主路上飙车撞上了多辆其他车辆,事发后,驾车逃离现场。当时法院认为此举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已经超出了“交通肇事”的范畴。

  相对于“交通肇事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一项量刑幅度从10年以上直至死刑的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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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3: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 > 社会话题 > 正文王石川:一辆疯狂赛车触发的公共痛感2009年05月11日 08:30红网-潇湘晨报【大 中 小】 【打印】 已有评论24条7日晚,年仅25岁的高校毕业生谭卓在走过斑马线时,不幸被一辆狂飙的三菱跑车撞飞,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在杭州当地论坛上,一个《富家子弟把马路当F1赛道,无辜路人被撞起5米高》的帖子,引来大批网民发表对飙车族的声讨。网友们在自发悼念谭卓的同时,对肇事者进行了人肉搜索。据了解,肇事的三菱跑车曾数次超速,媒体报道也曾披露该车涉嫌改装。(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3)

把闹市当作F1赛道,惨剧便必然发生,这一次如果不是谭卓,下一次便会是张卓或李卓。应该承认,富二代没有原罪,三菱跑车也没有原罪,但富二代驾驶跑车,把马路当作F1赛道,横冲直闯,这便是一种不可原谅的罪愆了。尤让人悲愤的是,悲剧发生后,肇事者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肇事者同伴更是在现场放肆地说笑,甚至称要花钱摆平。

谭卓的遭遇不是一个人的悲剧,从他的悲剧遭遇中,我们每个路人或许都能生发强烈的战栗感,我们遵纪守法,我们小心翼翼地行动在斑马线上,但是我们却无法预料飞来横祸,我们的血肉之躯难以抵抗狂飙的跑车。正义是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就像真实是思想体系的第一美德。没有人会仇富,我们仇的是为富不仁。你可以富甲一方,但应该保持起码的财富伦理,当凭借着财富在大街上横冲直撞时,你即是利用你的财富来侵犯其他公民的危险分子。

尤其值得一说的是,这辆三菱跑车是改装的,据报道,该跑车有多次违章、超速记录,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信息网违法查询记录显示,该车在沪杭、杭宁高速上两次超速,在限速120公里的沪杭高速上时速达210公里,超速75%。此外,有消息显示,事发时不止一辆跑车飙车,速度惊人,超过了限行速度,不如此怎会把死者撞飞5米高、20多米远。这也就牵扯另一个问题,改装的跑车为何得以大肆招摇于世?“多次违章、超速记录”为何毫发未损,依然得以疾驰?谁放纵了这一疯狂的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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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5: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想问一句,如果这事和40L河马同学说的那件事要是发生在其他国家,会有这种效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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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5: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浙大的人才啊!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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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6: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比,抓起来枪毙,有钱了不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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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6: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他们气愤了!!
我们政 府+ 法 院+ 政 协等相关部门能不能公证的判决一次?
前些天鄂尔多斯的吴 保全 诽 谤 政  府罪已经够让人震惊了,这次是 血淋淋一条年轻生命啊
有权有势的人在当前的社会是可以影响 司法部门 改变判决结果
但老百姓的忍耐也是有极限的
我相信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这件事必须持续关注下去,我们要一个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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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7: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让我对我们浙江很失望~~
小妖 发表于 2009-5-11 12:51

在哪儿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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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7: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小子就一小混混,t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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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7: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好不容易要熬出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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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7: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死者默哀···········:ton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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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8: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司法应该独立。
法官应该不受{-屏-|-蔽-}或上面的影响。

但是现在好像舆论还是或多或少会影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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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8: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司法应该独立。
法官应该不受{-屏-|-蔽-}或上面的影响。

但是现在好像舆论还是或多或少会影响判决。
ldqr 发表于 2009-5-11 18:49


比较典型的就是当年杭州那个城市学院的吴晶晶案件,司机在审判前就被舆论定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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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9: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我在环球网上看到的几则报道:
杭州公安局就富家子交通肇事致死案发表意见
http://china.huanqiu.com/hot/2009-05/456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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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9: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千市民自发赶赴殡仪馆送别谭卓(组图)
http://china.huanqiu.com/roll/2009-05/457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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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9: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富家子撞死人调查:天堂里有无车来车往
http://china.huanqiu.com/roll/2009-05/456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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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9: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了报道,感到很心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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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1 19: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估计不久以后也会被河蟹
呵呵,中国的事,向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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