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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动员会议室闲聊灌水及清博投诉事宜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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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4: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清博投诉雨禅见、刹车版主一贴,经调查及双方当事人申辩后,对相关人员处理意见如下:
        1、、会员雨禅见,多次对清博语言不当,涉嫌人身攻击,且引起当事人误会,扣罚好评1点、主场币30元,警告一次,并禁言三日。希望其能深刻反省,调侃有时候需要分清对象,简单的话对于熟人而言是玩笑,对不熟悉的人就会引发不当,请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
        2、清博投诉时,在帖子中对会员使用不雅称号,给予扣罚好评1点、主场币30元,警告一次。
        3、水区当值版主刹车,在遇到私下投诉时未能恪尽职守,导致事态恶化,且在运动员会议室跨版扣罚会员。给予降级处理,降为实习裁判一周,扣罚威望1点,主场币30元,好评1点,做出的不当跨版处罚撤销,责令其重新熟悉裁判管理规则。
        4、国家裁判星星、萧何,作为版主明知运动员会议室不得灌水闲聊,带头违规版聊,本应禁言三日,鉴于版务处理需要,给予降级处理,降为实习裁判一周,扣罚主场币30元,好评1点,并责令其重新熟悉裁判管理规则。
        5、会员MitevaEternalcookie-qq齐大非偶午夜的{-屏-|-蔽-}lilt0612老鳖1987gqdong好多。娃loy、在运动员会议室投诉贴违规闲聊,其中部分会员涉嫌语言不当、人身攻击,给予扣罚好评一点,主场币30元,禁言三日,以示警告。

        同时,提醒广大会员,运动员会议室不是水区,投诉贴不是磨牙、嗑瓜子、唠嗑、说闲话帖,再有闲聊灌水者,将严肃处理。
发表于 2011-7-19 16: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随风而逝 于 2011-7-19 16:55 编辑

雨禅见是调侃的口吻,上不到人身攻击的高度。

刹车不认为雨禅见语带攻击,故不作处理,他有自己判断的理由,不能要求所有裁判在判罚的认知上都处在同一个框架模式里。更不能因为刹车不作处理,就被判未能恪尽职守,导致事态恶化。相反,事情的搞大是刹车以外的裁判发贴所致,本与刹车无关。

水区,的确是刹车的辖地,但可处理水区事务的确也不止刹车一位裁判,既然刹车根本不认为雨神见应该被处罚,他当然可以不作任何处理的动作。有在水区行使处罚资格的其他裁判,完全可以自己行使处罚的动作,刹车在这个事情中,完全是被无故的牵扯进来的。

刹车与管理群另外一部分裁判在认知上有不同的出发点,我认为他有权利与理由保持与坚持这种不同的认知。刹车如果因为没有处罚雨禅见受到降级的处分。实在没有理由。至于其在运动员会议室跨版扣罚会员,应该单独考量,没有理由与这件事情混为一谈。

星星、萧何不过是以另一种方法表达他们对事情的看法,虽然语带灌水,但作扣罚主场币的动作就好,降级似乎过分了。这里毕竟是论坛,不是一个实体的单位,事事都以严肃标准的口吻发言,根本就失去论坛的意义了。会议室不过是大家表达对事情看法的一个集中版块,说到底还是论坛本色,把会议室搞得一派清肃。不知道是从何开始的事情?

我也是会员一名,我相信我有资格与权利表达一下我对雨禅见的看法,以及在这个事情上论坛管理群对各位相关会员的处理结果。任何一次的处罚都应该有接受论坛会员问证的态度与气度。管理层是可以作相关的处罚,会员也有权利认同或不认同这种处罚。作到这点,才是网络论坛本色。

另外反映一个问题,为什么经常性以锁贴作为各种处理的最后手段与结果?开放贴子,让会员进来表达各自的观点,不是更能体现海纳精神吗?相反,经常性的锁贴,不但显见格局不大,又显得相当没有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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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17: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注意
对雨禅见意见是语言不当,涉嫌人身攻击并引起当事人误会
这是核心
假如没有引发当事人不快并遭到投诉
不会有今天的结果

面对投诉
刹车需要的是谨慎的考虑
既然他首先接到私下投诉
作为版主责无旁贷没有理由推诿
要么解释一下不处理的原因
要么对雨禅见进行必要的哪怕仅仅是一些必要的提醒
可惜他没做到
最终在投诉贴里跨版扣分
这触及了裁判规则的原则
因此给予重罚
   
本次严打,系运动员会议室版规——本版嚴禁灌水閒聊,干犯者會被警告及扣分。
会议室诸多帖子已经被水区的一些版聊的习惯冲击
因此将部分版主会同会员一并严肃处理
是为了肃整会议室风气

至于锁贴
是因为既然当事人意见已经陈述完毕
没必要留在那里任由会员打混插科越演越烈
跟神马格局、自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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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7: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1) 以我的尺度,我同樣不會判罰。

2) 但我會尊重及支持魚主席的判決。一來,魚主席是有機會給雙方申辯的機會。二,判罰的輕重,是一種管理,也是一種藝術。

3) 雨禅见的口吻雖是调侃,但一而再,再而三,對另一位會員 (清博) 调侃,而清博已多次不願被调侃。這是雨禅见的問題。

我同情雨禅见,也認為他沒有惡意。但沒有惡見並不是抗辯的足夠理由。

4) 同樣,如果我的第三點成立,車大叔的判罰,就因為他沒有作適當處理。如果你不認同我的第三點,你自然也不會認同判罰車大叔。

同樣,我也不認為車大叔有任何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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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7: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会议室当然需要严肃的氛围,每次看到那些嘻嘻哈哈的回复就觉得很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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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7: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清心的帖子从他的语调称呼等看来说是投诉,但也是带着欢乐的,无奈为什么在这里大家都非要洒点火药上去,非要搞得硝烟四起才善罢甘休,太过消极了,这点传统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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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7: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认为还是我们会员对管理员的尺度把握不好。因管理员也经常参与到会员的开玩笑当中,久而久之,会员们也把管理员一些话语当成是平时的玩笑对待了。有时,确实是很难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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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17: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认为还是我们会员对管理员的尺度把握不好。因管理员也经常参与到会员的开玩笑当中,久而久之,会员 ...
卫风瀚飞 发表于 2011-7-19 17:38



    在他的主贴里,清博已经提出抗议,但是他可曾表现出一些歉意?
   这个尺度假如还把握不好
   结果只能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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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9: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什么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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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9: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刀俎下的鱼

今天如果清心冷情一开始就直接发贴表达自己的观点,那事情并不会搞大,刹车作为相关版块的版主,他怎么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态度。是他自己的事。别人没有权利首先要求刹车对雨禅见表达一个态度,续而作处理,清心首先是与刹车私下的对话,这种私下的对话,与在论坛公开表达出来的观点有不同性质,把一段私下对话公之于众,作为论坛公开处罚的一个证据?这是合理而合适的吗?

当清心在回贴表达不适时,刹车选择了沉默,当清心在会议室发贴表达了不适,刹车也选择了沉默,谁能说沉默不是一种观点?,不是一种态度?哪个论坛规定一个裁判没有沉默的权利?刹车用沉默表达他的态度,怎么就变成未能恪尽职守,导致事态恶化?导致事态恶化的本身就在贴子的公开发布,当你发了这个贴,事必会引起的后果,自然应该由发贴者承担,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把一切恶果转嫁到刹车身上呢,这是什么逻辑?


谁规定刹车对于他没有相同看法的贴子必须作责无旁贷的处理,论坛是一个松散的网络平台,雨禅见的言论有严重到要责无旁贷的处理吗?投诉者可以认为很严重,不代表别人也认为严重。刹车和许多会员一样不认为雨禅见有人身攻击,他为什么要去提醒雨禅见呢,清心冷情感受不适是清心冷情个人的事,他可以和雨禅双方公开辩论,这本是清心与雨禅两人之间的事,清心如果公开提请投诉,这是他的权利,论坛维护清心裁判有表达不适的权利,论坛也维护刹车有权利不认同清心冷情的观点,清心没有理由在投诉雨禅见的同时,也提诉刹车,刹车根本没有理由与义务全盘认同清心冷情个人的观点和态度?这种对话是在私下进行的,刹车只是婉转的表达了他的观点,他甚至没有直接就观点与清心作任何讨论,这不是很清楚表明他的观点了吗?

而且,在Q群的对话的开始明显是一方首先向另一方高压式的责问,而不是投诉,比如在某个时间点之前必须对贴子作处理这种不平等的要求。在一个私下QQ群里以责问的态度要求别人对贴子作处理,这不是一个尊重的态度,哪怕这是一个裁判群,也只是提供裁判平时在处理版务时的一个私下平台,这种私下平台的意见并不能代表论坛裁判最后的意见,在两位裁判对一个贴没有形成统一意见时,一方可以开贴投诉,但是不适于把这种私下Q群里的聊天纪录公诸于论坛,这同样是触及到聊天对方的隐私。不是一个妥当的举动。

我认同清心冷情有投诉的权利,当投诉出现在公众面前后,与投诉方有不同观点的刹车同样有权利保持沉默,难到裁判就一定要认同裁判的看法与观点吗?裁判不能与别的会员持有相同的观点与态度?接到投诉的公众,也有权利表达自己的各种观点。说到底,这还是一个各抒已见的网络平台。管理层是怎么判罚是管理群的事,一众会员是否认同这些判罚也是会员的自由。管理群可以断续表达你的处罚理由,会员可以继续表达会员不同的看法与观点。因为在网络上,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这件事的核心是对于人身攻击有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认知,而不是谁先对谁发起人身攻击,因为对于网格上人身攻击的界定标准,从回贴中可见到是多么的南辕北辙。

严打?我不知道一个网络论坛的会议室到底是有多严肃,要严打?这个词是针对什么性质才会用到?一个松散来去自由的论坛,不过只是调皮的灌几句水,就要用到严打,这种口号明显是用在别的方向上。比如严打网络色情与违法,今天只是就某些问题调皮的表达一下观点,就要用到严打?怎么会这么紧张?      


至于大量的锁贴,有多少贴子还没讨论完就锁上了,我坚持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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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19: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刀俎下的鱼
今天如果清心冷情一开始就直接发贴表达自己的观点,那事情并不会搞大,刹车作为相关版块 ...
随风而逝 发表于 2011-7-19 19:16




   你既然认同管理层是怎么判罚是管理群的事
    本主贴是公布处理结果
    已经做出
    不会改变

     知道的看清楚了你在以大专辩论会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
     不知道的还当刹车版主授权你作为本次处罚异议的代理人
     
     再次重申
     会议室不是水区
     如有会员想灌水请移步
     本版版规不会因此而作任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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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9: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刀俎下的鱼

刹车版主授权?

这是你的臆测。做为一个管理层,你这么轻易的臆测并不合适。

要有接受人们评价的气度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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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19: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刀俎下的鱼

刹车版主授权?

这是你的臆测。做为一个管理层,你这么轻易的臆测并不合适。

要 ...
随风而逝 发表于 2011-7-19 19:34


同时提请你也不要臆测刹车版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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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9: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随风而逝 于 2011-7-19 19:50 编辑

回复 13# 刀俎下的鱼

我站在旁观会员的角度,认为刹车受到不公正处罚,这是臆测刹车?你是否应该明白一些词汇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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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20: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刀俎下的鱼

我站在旁观会员的角度,认为受刹车不公正处罚,这是臆测刹车?你是否应该明白一些词汇 ...
随风而逝 发表于 2011-7-19 19:39




对于事件的来龙去脉细节的不了解不掌握
让你进行了个人主观的各种推测
首先刹车有没有保持沉默
有没有进行过沟通
你并不知道
此外刹车在清博投诉贴里跨版扣分
这算是沉默还是有所行为

这次严厉处罚刹车的原因
投诉是一方面
刹车跨版处罚是另一方面
本论坛对裁判该项违规的处罚的力度
以及处罚的方式
我想你也清楚、耳闻或者有所了解


如果你真的是刹车的朋友维护刹车
就选择合适的方式会更合适


该话题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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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20:3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刀俎下的鱼

刹车跨版扣分是另外的事,我没有异义。从来也没反对过,你没看到?

但就清心投诉一事看,对刹车的处罚,明显是不合逻辑,两件是分开的事,我一直说的就是清心一贴的事,没必要把别的事也拿进来说。要罚就罚他跨版就够了,清心关于人身攻击一贴,事实上本来根本就扯不进刹车来的。

为刹车受到不公正的处罚说几句,你就要把我往为朋友维护的模子上套,把我往主观上套,哈哈,同样的道理,好象也反过来可以用在你自己身上,你不怕再次向论坛公众展现这种不合理的逻辑?

为什么非要把话题变成为朋友维护,而不是就贴子本身,就情情的来龙去脉说得更清楚呢?

既然说了有这么多的细节,那就公布给论坛所有会员看一看,也许看过细节后,会员们会支持你们的判罚的。 除非你认为会员没有资格知道这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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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9 20: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刀俎下的鱼

刹车跨版扣分是另外的事,我没有异义。从来也没反对过,你没看到?

但就清心投诉一 ...
随风而逝 发表于 2011-7-19 20:31



    嘿嘿
   一方面你质疑清博把私下QQ对话公布,一方面又让管理层公布出来细节看
   你绝不觉的你的要求不但双重而且无理取闹
   管理层的处罚过程
  是给你着这里挑拨着给所有的会员们看的吗
  
   我已经说过就此打住
   你的观点该表达已经表达了
    如再次纠缠
   以灌水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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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21: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些个自以为是、自命不凡、被vbol扫地出门的、自立门户的前版主不知道哪里来的面皮敢在这里指指点点,需要我翻些旧帖出来给会员看看你什么德行吗?搁你自家的星空地头上极乐吧, vbol无需你指手划脚什么纯净和谐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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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21: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隨風,如果是對於車大叔的判罰,車大叔覺得有問題,他自會提出。相信他是一個有能力的成年人。

你始終不是當事人,魚大人也很能對你對質甚麼。

你對事件的評論和觀點,已很清楚表述出來。但你也不能要求魚大人或其他一定要同意你的觀點。

有時,討論未必會越辯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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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21:2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之前已被公布的隐私细节在管理层看来到底是妥当的?是处罚的一个重要依据?还是不妥当的?

管理层如果认为公布私下的细节是不妥的行为?那就说明管理层是不同意公布细节的,既然是不妥当的事,当然就没有必要再次公布新的细节。只是之前公布的处罚中并没有针对这一部分,是否应该针对已经被公布的细节再给与重新考量处罚。以示公正呢?

如果认为公布细节是妥当的,再次公布新细节,相信有助于更公正的佐证。

管理层要自信的面对会员的问证,请自信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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