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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倒你上前扶一把吗?(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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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一男子彭宇称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昨天,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

判决书中还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两个月前庭审期间坚持“以后碰到这种事还会出手相助”的彭宇,在昨天走出法院大门时也没有了当时的坚决,“再不会这么冲动了,”他说。

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高呼:“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昨天开庭前彭宇见到记者,他说自己为了这个案子已经丢了工作,:“从7月6日最后一次开庭以来,我还一直没有去上班。这个事情没有了结之前,我没有心思工作。一个星期之前,我正式辞去了工作。”

彭宇和律师高式东对判决结果的预计都比较乐观,“这个案子我觉得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仅从证据角度出发,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彭宇撞倒了她。”高式东说,“因为民事诉讼的原则就是这样:谁主张、谁举证。老太太说是彭宇撞倒了她,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而不用彭宇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撞。”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了认定和判决。

鼓楼区法院认为,老太太是与彭宇相撞受伤。理由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老太太(原文为“原告”)倒地的原因除了被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之外,还有绊倒或者滑倒等自身原因情形。但双方在庭审中均未陈述存在老太太绊倒或滑倒等事实,故根据本案现有证据,应着重分析老太太被撞倒之外力情形。”

判决书继续说:“人被外力撞倒后,一般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撞人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是公共场所的公交站台,且事发时间是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老太太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而根据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
法院认为,如果彭宇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好心相扶。”

“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

,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判决书写道。

“如果不是他撞的,应该不会垫钱”

在和老太太家人一起将老太太送到医院后,彭宇曾掏出了200多元钱给老太太的家人交医药费,彭宇的解释是,“当时老太太家里人急着给老人看伤,又说没带钱。这样我才把钱给了他们,他家里人当时还说要给我打欠条。”而现在这成了他有责任的证据之一。

判决书作了这样的表述:“在事发当天,彭宇曾给老太太200多元钱,且此后一直未要求老太太返还。关于彭宇给钱的原因双方说法不一:老太太说是彭宇先行垫付的赔偿款;彭宇认为是借款。”

“彭宇和老太太素不相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彭宇所说是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当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老太太家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但彭宇在本案中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老太太家人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他借钱给老太太的可能性不大。”

“而如果撞伤了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基于上述判断,法院认为,可以认定这200多元钱并非借款,而是赔偿款。

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奇怪的是,彭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装修为由,无法提供。后来更是声称笔录遗失。老太太儿子刚好是警察,让网友们不禁猜测,笔录不知去向其中或有蹊跷。
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甲方乙方》节目曾拍到这样一组镜头:当事的派出所长说,“我至少找了6次还是没有找到,不过我拍了笔录纸的照片,”并说,“我为了搞清事实才用手机拍了笔录的。”当被追问到谁的手机拍的,所长拿出手机说就是他的这部手机。紧接着,彭宇当着所长的面调出照片Exif信息证明照片并非所长手机所摄。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所长说出了实情,照片是老人的儿子拍摄的。卢所长说老人的儿子对他说是同行,他就把老太儿子的手机扣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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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s:240] [s:240] 我想我还是会的,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何况帮助人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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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s:225] [s:225] [s:225] 网易论坛有人提议给老太太捐款,来减轻彭宇的负担,不知大家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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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世道。。。。。。。。。。。。。。。。。。 [s:236]
反正随便人家怎么我,我就是自私,我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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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太自私会觉得自己活得很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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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9-26 13: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彭宇好象离开原来的公司了,而且有人以他名义发贴说不用大家捐款.我倒感觉老太太不厚道.死也不认那个证人在旁边,而且那个证人的电话记录有查到给她家人打过电话.再就是公安局的举证有瑕疵,原件居然丢了,手机拍照的"证据"很有问题.所长有做伪证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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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们不愿意做有道德的人,而是这个世界逼着我们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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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27: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真的要为自己怎么样才自私,相反这件事中的老太太一家才叫自私,他们才累!

彭宇倒是不自私,累不累???

顾好自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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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谦言万语于2007-09-26 13:25发表的 :
不是我们不愿意做有道德的人,而是这个世界逼着我们不道德~~~
我选第二项。强烈同意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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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觉得彭宇真的蛮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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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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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把别人往阴暗里想。
法院的理由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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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6楼谦言万语于2007-09-26 13:25发表的 :
不是我们不愿意做有道德的人,而是这个世界逼着我们不道德~~~

我也想说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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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s:242] [s:242] 他儿子在当地有点权势。官官相护,历来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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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大家的投票就知道结果了!
这些我也是听说的,我就听见一些老头子什么的聊天,就说路上有人挂到你,你就躺下!我还见过。。。。。。实在是。。。。。。。。 [s: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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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社会让人怎么办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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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法院有问题,当一方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样的判决,严重背离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是对抗公民道德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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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3:4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好人都當壞人了 [s: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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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4: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还是多多保护自己的好
世道险恶,要先把别人当成坏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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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15: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国人都素质低下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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